面对权力运行混乱的局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要完善权力清单,下决心实行权力公开制度,保障权力始终运行在阳光下。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发布。《决定》在推行权力清单方面提到“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通过推行权清单,让权力不再见不得光,不再遮遮掩掩,真正实现依法运行;通过公开权力事项,让广大人民群众不再雾里看花;通过实行公开制度,保证政府权力决策受到上级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这些举措将有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让各级领导干部不再敢肆意用权,造成权力界定混杂;让领导们在行使权力时更谨慎,不敢随意“越界”。
在当前各级政府部门中确实存在有领导弃权力界限于不顾,仗着一把手的地位,肆意插手各个领域,管着管那,出现办事决策不为人知,权力操作幕后运行,造成权力泛滥,班子分工不明细,机构运行混乱。这种现象存在的根本原因是缺乏有效的权力公开制度,没有建立详细的权力清单,使权力行使者钻了制度的空子,权力长期在幕后、在黑暗中运行,则必然滋生腐败和堕落,出现权力蛀虫,对党和人民造成危害。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不少腐败违纪案件,绝大部分都是存在没有严格的权力管理制度,使的领导擅权弄权,最终造成巨大损失。
面对权力运行混乱的局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要完善权力清单,下决心实行权力公开制度,保障权力始终运行在阳光下。要真正实现权力透明化,就要在存在权力运行的政府决策、管理、服务等方面实行公开制度,打散权力运作的重重迷雾,打开权力操作的层层大门,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在公开的前提下能充分保证权力运行的整套流程始终合规合法,让领导干部谨慎行权,小心使权,不再敢随意踏过制度红线“越界”,从而使权力不再成为滋生腐败和堕落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