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 元白诗派是指韩孟诗派同时稍后中唐以元稹、白居易为代表的诗歌流派,此派有别于韩孟诗派的缒幽凿险,有平易浅近之风。 元白诗派重写实,尚通俗。他们发起新乐府运动,强调诗歌的惩恶扬善,补察时政的功能,语言方面则力求通俗易解。表面看来,元白诗派与韩孟诗派二者似背道而驰,但实质却都是创新,取途虽殊而归趋则同。 胡马和羌兵的践踏,使得唐代社会和各种矛盾更加激化,藩镇割据,宦官专权,土地兼并,民不聊生,边患四起,战祸频仍。乱世的文人们,位卑未敢忘忧国,他们用自己的文学创作来反映社会,汇导人情。以元稹和白居易为代表的一批诗人,发起了轰轰烈烈的新乐府运动,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创作宗旨。 元稹在《上令狐相公诗启》中说得明白:“稹与同门生白居易友善,居易雅能为诗,就中爱驱驾文字,穷极声韵,或为千言,或为五百律诗,以相寄。小生自审不能以过人,往往戏排旧韵,别创新词,名为次韵相酬,盖欲以难相挑耳。江湖间为诗者复相仿效,力或不足,由至于颠倒语言,重复首尾,韵同意等,不异前篇,亦自谓元和体诗。”据此可知,所谓“元和体”,是指元白那些“次韵相酬”、“铺陈故实、排比声韵”的长篇排律和吟咏杯酒光景、艳情风月的零篇碎章。在当时及后代一些诗人的心目中,“元白”之成为诗派且产生影响的正是这些诗篇。 对“元白诗派”,也有另一种理解。其中,清人越翼《瓯北诗话》说得最为详明:“中唐诗以韩、孟、元、白为最。韩、孟尚奇警,务言人所不敢言;元、白尚坦易,务言人所共欲言。试平心论之,诗本性情,当以性情为主……坦易者多触景生情,因事起意,眼前景,口头语,自能沁人心脾,耐人咀嚼。”我们今天理解的“元白诗派”,就是指同“韩孟诗派”相对的以浅切顺畅的语言直接反映现实的诗歌流派,也有人称其“新乐府诗派”。 从理论方面看,白居易继承儒家“比兴美刺”的诗论传统,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主张,在“美刺”中突出了“刺”,强调了诗歌批评政治社会的功能。与之相应,他认为诗歌应写得“辞质而径,言直而切,事核而实,体顺而肆”。这种主张,对他“浅切”诗风的形成固然有决定性的积极的影响,同时却也给他的诗歌创作带来了严重的局限。他过分强调诗歌创作要“合于时”——“俾补时阙”,把为封建统治服务视为诗歌的唯一功能,而往往忽视了诗歌多方面反映现实人生、抒写个人感情的作用;他过分强调“事核而实”,而往往把艺术真实同生活真实混合起来;他过分强调“质直”、“顺肆”,而往往否定了诗歌艺术风格、艺术手法的多样性。这些认识上的局限,在他对自迄于的浪漫主义诗歌传统所作的否定性评价中反映得最为突出。因此,我们说,审视的创作理论,同样是有“得”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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