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方案
督查方案(一):
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根据《关于印发〈XXX开发区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工委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公司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开发区工作部署,不断完善机制,强化督查手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工作,提高督查质量,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
二、成立公司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XX供水公司副经理
副组长:杨XX供水公司党支部书记
成员:
韩X(维修队队长)
朱X(办公室主任)
妥XX(营业室副主任)
丁XX(营业室主任)
马XX(文员)
冯XX(维修队职工)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督查期间车辆安排、信息报送工作,联系电话:XXXX-509XXXX。
三、督查形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杜绝弄虚作假和作表面文章。严格按照各科室2015年考核细则要求,对工作效率低、职责心不强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做到督查考核一体化。
四、督查资料
公司督查领导小组将从工作、学习等方应对科室进行督查,每周通报一次、发一期督查通报,各科室考核结果每月29日前报公司办公室。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督查方案(二):
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乡直各单位:
为确保乡党委、政府各项决策、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强化全乡督查考核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督查是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所承担工作任务完成状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委、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实行科学领导,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措施。督查工作务必做到严格程序,严格制度,认真督办,及时反馈。
二、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督查工作资料
(一)督查年初目标职责状中的共性工作落实状况;
(二)督查乡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事项落实状况;
(三)督查乡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状况;
(四)督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状况;
(五)区交办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
(六)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七)其它事项。
四、督查工作程序
(一)立项。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对乡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及乡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等工作进行分解立项。立项资料包括:督查事由、职责领导、办理要求、职责人、完成时间及进度等,并按照类别依次登记。
(二)通知。根据立项和登记的资料,将督查事项分解到乡分管领导、有关村(居)和乡直各单位,下发交办通知。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在当天向承办单位下达《督办通知单》,对突发事件或完成时限较紧的督查事项,要同时采取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相关职责人。
(三)催办。对逾期未报结的督办事件,要下达《督查催办单》。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对催办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对承办单位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要主动帮忙解决。
(四)反馈。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督查要求,按时反馈督查状况,并采用专题报告的形式加盖公章上报。
(五)归档。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将所构成的全部材料收集齐全,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
五、督查方式
(一)定期督查。对年初目标职责状中的共性工作按季度量化考核、及时通报、兑现奖惩。对环境卫生按月督查,按月通报。
(二)专项督查。对列入督查的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不定时开展督查推进工作,督查到具体项目、具体职责人。
(三)一线督查。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以及主要领导交办的重点事项,进行现场督查,采取全面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抽样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做到查实、查细、查准。
六、具体要求
(一)及时反馈。各项工作的督查结果,要及时汇总呈送乡主要领导审阅,并在第一时间将督查考核结果反馈给承办单位。
(二)及时通报。要在不同层面、以不同形式公示通报各项工作的督查结果和存在问题,不循私情,不打和牌。
(三)严肃纪律。对因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相关职责人,将坚决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推进到位。
七、奖惩办法
督查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督查考核状况及时印发《督查通报》,对工作突出的村(居)和单位给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每通报一次,且未按时整改到位的,扣除其年终该项工作2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督查到两次不在岗或在岗违规的按乡政府出台的相关制度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乡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督查方案(三):
关于开展秀丽乡村建设工作督查的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和中心村建设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顺利透过今年三季度省级考核验收。根据县领导安排,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标办和县秀丽办组成三个督查组对2016年度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和省、市、县级中心村建设开展全面督查。特制定秀丽乡村建设工作督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每周四对2016年度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和省、市、县级中心村建设情进行督查。
二、督查人员和范围
重点督查2016年度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省级和市、县级中心村建设状况。督查分为三个组,第一组县委督查室重点督查刘集镇、濠城镇、石湖乡、王庄镇、新马桥镇、连城镇6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工作状况。第二组县政府目标办重点督查全县2016年度12个省级秀丽乡村建设状况。第三组县秀丽办重点督查2016年度12个市、县秀丽乡村的建设状况。县秀丽办各派一名工作人员参加第一、二督查组的督查,其它人员由各办自行安排。
三、督查资料
《安徽省秀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规定的资料,重点是建设成效类指标进展状况。
四、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每周对所督查的乡镇和秀丽中心村进行打分排行。
五、督查运用
每周督查后要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对排行落后的乡镇进行通报,连续两周落后的乡镇由县政府对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督查要求
1.被督查乡镇(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快工程类的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透过省、市级的考核验收。
2.被督查乡镇(村)要认真对照《安徽省秀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倒排工期,集中攻坚,全力推进秀丽乡村建设工作,保证在5月底前完成所有工程类建设项目。
3.各督查组要实事求是,认真对待秀丽乡村建设督查工作,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确保秀丽乡村建设督查工作有序开展。
xx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5日
督查方案(四):
关于对“XXX”活动开展状况
进行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掌握全县“XX”开展状况,经县XX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6月18-19日对各乡镇和县直各牵头单位“XX活动”进行专项督查。[)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重点
1、是否成立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
2、是否将“XX”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专题研究部署;是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子项目方案,具体工作项目目标是否明确,职责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可行,期限是否确定。
3、围绕“行动”,工作项目推进状况和取得的成效,有哪些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
4、活动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一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意见和推荐。
5、活动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落实状况。
二、督查方式
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活动台帐资料。
三、时间安排
x月x日、x日。
四、人员组成及督查分工
本次督查由县委XX室、县政府XX室牵头,督查组从xx室、县政府xx室、县委xx委、县xx办、县xx局、县xx局等部门抽调xx人组成。[)成立四个督察组。
第一组督查
组长:
成员:
督查单位:
第二组督查
组长:
成员:
督查单位:
第三组督察人员
组长:
成员:
督查单位:
第四组督察人员
组长:
督查单位:
五、相关要求
1、各乡镇、县直各牵头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构成书面汇报材料。
2、督查组与督查单位要事先做好衔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3、各督查小组于督查结束后将状况构成文字材料,由县创新办梳理汇总,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通报。
xxxxxx办公室
2012年6月15日
督查方案(五):
校园安全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用心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透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职责和监管职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查对象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校园等。
三、督查安排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校园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资料安排如下:
一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做好第五轮次校园、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并做好督查总结,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挂包区县和局属校园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月份,结合政府教育专项督导重点对各区县、校园开展今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状况进行检查;
四月份,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同时对学生外出群众活动审批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检查;
五月份,进行防汛安全和校舍安全工程督查,同时对“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应急疏散演练状况进行督查;
六月份,对校园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检查“安全宣传月”活动状况;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状况抽查;
九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区县和局属校园开学状况和校园安全进行督查,同时做好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审验收工作;
十月份,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活动;
十一月份,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对校园冬季安全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根据《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校园进行年度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校园的安全督查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校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职责,细化任务,改善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状况。
督查方案(六):
工作落实督查方案
根据省教育督导办《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状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x教督办〔20XX〕x号)和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x教体通〔20XX〕x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8月31日至9月2日对全州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进行督查。为做好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重点资料
(一)开学条件保障状况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状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状况。是否用心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城乡低保户学生生活补助是否发放到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生是否免交学费,直接入学;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贴合国家规定要求状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教学设备和资源保障状况。校园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是否检修到位;是否有与教材配套的数字教育资源供师生使用;是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业检查行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合成材料面层跑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校园塑胶跑道进行排查和整改。
5.后勤保障状况。校园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落实状况。是否将膳食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带给等值优质的食品;是否悬挂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标志牌;食品留样是否规范;食品及原材料采购是否规范;是否建立膳食委员会制度;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7.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状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校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是否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
8.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建立落实状况。是否落实中职生均拨款制度。
9.开学教育开展状况。是否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是否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三节”、节约型校园教育活动。
(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10.党建工作开展状况。是否充分发挥了大中小学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是否健全完善了大中小学生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是否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各级各类校园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是否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否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融入校园思想政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党风廉政建设是否得到认真落实。
11.“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状况。各县市是否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安排专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否组织对本单位和本系统各类惠民资金项目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和违规乱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并汇总统计;是否对自清自查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并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严格执纪问责,通报典型案例;是否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全面改薄资金等三类项目资金重点解剖和抽查工作;是否组织检查组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是否对检查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四风”、陋习问题建立台账、并进行核查处理。
12.德育工作状况。是否深入了解师生秋季开学思想动态,掌握学生个体思想动态;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是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基本遵循;是否普遍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礼貌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
(三)规范办学行为
13.义务教育校园规范办学状况。免试、就近入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消除超大班额;课程安排是否贴合国家和省级规定;是否落实学生每一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补课行为;是否存在区分重点班的状况;是否落实职责督学挂牌督查制度。
14.校务公开状况。校务公开的资料、形式是否贴合国家规定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贴合规定。
15.治理乱收费状况。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等有关规定落实状况;是否存在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6.随迁子女就学和留守儿童关爱状况。是否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是否实现与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是否不收取有别于户籍学生的额外费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是否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是否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营养和交通需求。
(四)教师队伍建设
17.教师配备状况。是否按要求配备教职工;音体美教师是否满足教学需要。
18.师德师风建设状况。是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是否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收受家长礼品状况;是否存在有偿补课状况。
19.教师权益保障状况,教师的合法权益是否落实到位;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是否落实到位并按时发放;乡村教师补助是否发放到位。
(五)校园安全工作
20.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状况。我州受“6.20”洪灾影响的校园,是否对地质及建筑安全进行认真排查鉴定;是否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否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是否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进行排查化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
21.校舍隐患排查状况。中小学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校园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中小校园是否已消除所有D级危房。
22.校园“三防”建设落实状况。校园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制定地震、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组织演练。
23.校园周边防控状况。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是否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24.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状况。校车台账是否完善;校车GPS监管平台是否建立;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校园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5.安全教育开展状况。是否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资料之中;是否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是否突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方面教育;是否透过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承担起学生脱离校园管理后的监护职责;是否按照要求做好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和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6.《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48号)贯彻执行状况。义务教育巩固率是否到达省级规定标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工作完成状况是否贴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是否按照要求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工作;“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度安排等。
(七)教育发展脱贫工程
27.“四大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稳步推进;各类培训是否有序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任务是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贫困生资助全覆盖工作是否全面按要求实施。
(八)“四进”活动推进状况
28.建立“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现场准备和资料准备状况;礼貌礼仪教育深入推进状况;安全及禁毒防毒知识教育状况。
二、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按照《20XX年秋季开学督查方案》要求,深入校园,尤其要深入受灾校园、基础薄弱校园、农村偏远校园,了解真实状况,解决实际困难。对开学保障迟缓、各种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校园和县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令及时排除。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要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开学工作有条不紊。
(二)认真履职。每个督查组由3至4人组成。各督查组务必实地深入10所以上校园开展督查,做到幼儿园、村小、中心完小、九年制、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全覆盖,受洪灾严重影响的校园必到。根据各学段特点确定督查重点。
(三)加强反馈。督查结束后,要向校园和县市教体局进行状况反馈,推介典型经验,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各督查小组于9月5日前将督查书面材料和县市自查报告交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督导室邮箱:xx
(四)严格要求。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州委“七条规定”,不得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校园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增加校园负担。
督查方案(七):
工作落实督查方案
区农办、财政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水务局、民政局:
为确保中央、省、市及我区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莆田市《关于开展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莆惠查[20XX]4号),按照20XX年省市区纠风工作任务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状况,制定20XX年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原则,着重对中央和省市区新出台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状况进行督查。透过督查,找准惠民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关键环节的整改措施,使惠民惠农政策资金真正落到实处,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二、督查项目
在全面督查的基础上,重点督查:
(一)农办:
1、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
2、现代农业与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经费。
3、农科教结合资金。
4、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
5、新农村建设资金。
6、山海协作发展资金。
7、扶贫开发资金。
(二)农业:农机具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良种补贴。
(三)教育:
1、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
2、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
(四)卫生: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工资补贴。
(五)水务:
1、海堤除险加固。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3、新农村饮水安全。
4、水土流失治理。
5、灌区工程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
(六)民政:低保资金。
(七)财政:
1、种粮农民综合直补。
2、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3、家电下乡补贴资金。
三、督查资料
(一)工作开展状况。工作是否有方案,分阶段是否有状况分析、有总结。
(二)资金落实状况。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是否按有关政策落实配套资金,有无滞留、截留、挪用、挤占、抵扣、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工程项目是否预算、决算、验收;是否政府采购等问题。
(三)资金发放方式。是否做到公开公示,是否实行“一折通”等。
(四)政策宣传。是否把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惠民惠农政策的落实范围、条件和补助标准,透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宣传手册、公示栏、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为宣传。
四、督查时限
20XX、20XX年中央、省和我市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状况。
五、督查方法和步骤
惠民政策资金落实督查工作采取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方式开展,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XX年5月份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
(一)自查自纠(5月下旬-7月上旬)。各部门要按照督查项目和资料,认真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状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并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理解群众投诉。区财政局举报电话:0594-3597741。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并于7月6日前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区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状况,包括各部门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督查的具体方案、自查自纠状况和惠民专项资金督查状况统计表等有关材料。
(二)督促检查(7月中旬-9月上旬)。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对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委会)相应的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针对20XX年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一次“回头看”。听取被检查单位的状况汇报,收集检查汇报材料,实地查阅相关政策文件、资料、账册。同时,采取明查暗访、群众举报、进村入户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要对所检查单位的强农惠农资金的拨付状况逐项进行核实,全面掌握强农惠农资金到位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发放方式以及资金使用状况。实地检查结束后,要向被检查单位通报状况,同时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并于8月26日前将重点检查状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区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状况,包括检查资料、组织形式和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打算,并附上惠民专项资金督查状况统计表。
(三)总结整改(9月中旬-11月中旬)。各部门透过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资金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做好建章立制,完善资金监管机制,促进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拨付使用规范运作、安全高效。并于10月30日前将整改总结状况和督查所取得的成效报区协调小组办公室。
六、职责考评
财政作为强农惠农资金督查的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专项治理参与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参与单位督查工作进行量化评分。
七、工作要求
惠民惠农资金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关系到党和政府惠民惠农政策的落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并按照时间要求,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督查任务。对工作不力、不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区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职责制的要求,对牵头部门分配的工作不支持配合的单位,停止拨付该单位一切财政性资金,并追究相关职责。
二○XX年七月七日
督查方案(八):
工作落实督查方案
为用心有效地开展督查工作,确保我办“工作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通知》(桂发[20XX]20号)和《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桂法制发[20XX]14)号的精神,特制订本督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本办各处、室、中心落实“工作落实年”工作目标分解书的完成状况,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督查资料
(一)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具体状况,重点督查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制度、督促检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执行状况;督查工作目标任务有无明确到岗位和职责人;是否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是否明确完成时限;在推进工作开展方面有无创新措施;是否实现“五个突破”。
(二)上半年工作完成状况,重点督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自治区法制办20XX年度工作目标分解书中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项目、任务进展状况;是否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组织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开展状况,包括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全区20XX年年中工作会议、全区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状况。
三、督查方式
(一)督查主要采取召开办公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检查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督查组由办“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负责对本办“工作落实年”活动进展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处、室、中心要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参与等各项工作,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各处、室、中心指定一名联络员,每月底定期向办“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汇报重点工作或主要目标任务的整体推进状况。对已完成的工作要及时报送相关文件材料。
四、督查要求
(一)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督查工作。要认真对照法制办20XX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书的时限要求加强对各个重点工作任务的跟踪督查,督促各处室报送工作进度材料,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推进工作。要用心配合自治区“工作落实年”活动督查组做好相关督查迎检工作。
(二)每个季度末召开“工作落实年”推进状况汇报会,各处、室、中心对季度工作任务完成状况进行自我评估,在会上进行汇报,说明工作措施、工作进度、预期完成时间等具体状况,由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自治区“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凡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务必说明理由。办“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处室的任务落实和反馈状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已落实的查成效,正落实的查进度,未落实的查原因,影响落实的查职责,对在落实过程中确实存在困难和问题的予以协调解决,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处、室或者个人,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状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落实年”活动的信息、简报报送工作,注意收集整理本办在“工作落实年活动”中好的做法和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及时报送自治区“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XX年八月十日
督查方案(九):
县委重点工作督查实施方案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县委督查工作,增强县委督查工作的权威性,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县委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推动县委重点工作落实上发挥更大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是促进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决策执行意识、推动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方法,是县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严格规范的县委重点工作督查制度,是进一步完善县委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县委效能建设、狠抓决策落实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建立运转高效、作风扎实的工作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好处。
第二章督查工作原则
第三条县委督查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县委工作重点,确定督查工作事项,确保县委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有督必果原则。坚持决策务必落实、督查必有结果。各乡镇各部门对县委安排的督查事项,要及时研究办理,确保督查事项最终落实。
(三)实事求是原则。督查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地了解状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坚决制止弄虚作假和做表面文章。
(四)注重实效原则。着眼于及时有效地推进决策的落实,讲效率、求质量,既严格程序、更注重结果。
(五)分流承办原则。坚持分流承办、归口负责、整体协作原则,县委对督查事项及时进行任务分解,下达有关单位具体承办;对涉及几个问题的督查事项,要明确牵头单位,做好协调工作。承办单位用心办理,不拖不推,按时报告督查事项的办理状况,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督查任务。
第三章督查工作的主要资料
第四条县委督查工作的主要资料为:
(一)上级党委的中心任务、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状况。
(二)县党代会、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委常委(扩大)会任务分解落实状况。
(三)书记办公会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状况。
(四)县委主持召开的综合性及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状况。
(五)县委下发的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状况。
(六)上级和县委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状况。
第四章督查的组织体系
第五条县委直接领导县委重点工作督查,研究部署重大督查事项。县委书记是县委重点工作督查第一职责人,负责领导、部署重点工作督查,解决重大问题;县委分管副书记是直接职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县委重点工作督查;县委各常委是县委重点工作督查重要职责人,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重点工作督查。
第六条县委办公室是县委重点工作督查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按照县委领导的安排牵头组织实施督查工作。
第七条县委督查室负责县委督查事项的综合、协调、联络和报告,具体制定县委重点工作督查推荐、计划、方案,办理具体督查事宜,开展实地督查,编发督查通报等。同时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督查工作。
第八条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承办县委重点工作督查事项,并按规定做好报告反馈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抓落实第一职责人,负责县委督办事项落实方案制定、措施督促和结果反馈。各单位要明确专职人员,做好督查事务办理工作。
第五章督查工作运行程序
第九条县委重点工作督查严格按程序运行:
(一)议定事项落实状况定期报告。对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阶段性中心工作,在决议、纪要等文件下发后,县委督查室同时向各职责领导、承办单位发出落实报告单,由职责领导和承办单位职责人按时限要求签字上报。县委督查室及时将落实状况汇总后向县委领导汇报。
(二)立项督办。县委督查室根据定期汇总状况,对县委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目标职责执行中存在以下问题的提出督查推荐方案:一是落实县委重要决策部署和县委领导批示不彻底或根本没有落实的;二是落实县委重要决策部署和县委领导批示进展缓慢、没有完成计划进度或可能完不成任务的。方案经县委领导批准后立项。
(三)分解交办。督办事项立项后,进行登记编号,填写《督查登记表》,发送《督查通知》,交由职责单位办理。需有关单位协办的,要向协办单位一并发送通知。交办时应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职责明确化。
(四)督促办理。下发《督查通知》后,县委督查室,跟踪了解办理状况,采取多种形式适时进行督办。
(五)督查事项反馈报告。有关单位接到《督查通知》后,要立即确定承办人,在对照分析工作进度、仔细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说明工作进展缓慢或不能完成任务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时限,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委督查室回复。对需县委协调帮忙解决的,也要一并说明。县委督查室要认真核实职责单位带给的相关状况,向县委书面报告。
(六)立卷归档。督查落实状况报告以及重要基础资料,要及时立卷归档,妥善管理。
第六章督查工作方法
第十条督查事项确定之后,县委根据督查事项及资料确定督查方法,做出安排部署。
(一)县委领导带队督查。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事项,由县委领导带队,组成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组,深入工作一线现场督查,了解进展状况,分析工作状况,提出指导意见,解决疑难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组织工作组督查。对于需要全面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普遍落实的事项、由县委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督促检查。
(三)会议督查。对覆盖面广、实施步骤同步的重点项目、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组织项目实施乡镇和主管部门集中座谈,透过会议了解进展状况、互通信息,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强化措施,推动提高改善。必要时,可深入基层,召开现场会的方式或召集不同层次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宣传政策措施,介绍先进做法,引导群众抓好落实。
(四)调研督查。根据决策实施进展状况,选取关系全局的热点问题、工作落实的难点问题和执行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由县委督查室拟定调研督查方案,组织专人选定有代表性的基层单位进行调研督查,在调研中督查,在督查中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为县委再决策带给依据。
(五)抽样督查。对报告反映已落实的事项,要随机选点,进行抽样调查,了解证实面上的工作。
(六)根据督查事项,采取其他行之有效的督查办法。
第七章督查时限规定和效能要求
第十一条县委重点工作督查事项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一)县委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需全年努力完成的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各职责单位于每月5日前报告进度和完成状况。
(二)县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决办事项,根据会议要求办理。各承办单位于纪要等文件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落实状况。
(三)县委领导批示件,县委领导在工作调研、工作督促检查时提出的落实意见、交办事项,承办单位按领导批示和交办要求及时办理。除有明确办理时限外,办理结果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督办事项力求最终落实结果。督办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落实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工作进展状况和计划安排,并续报阶段性结果,直到最终落实。需协调的督办件最终办结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二条政务督查坚持机关效能建设要求:
(一)职责部门和承办单位要增强效能意识,提高效率,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有督必办,有办必果,确保政务督查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务求最终落实。
(二)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办理的督办事项,主办单位应用心牵头协同,协办单位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督查事项的办理工作。办理结果原则上由主办部门综合意见后上报。
(三)承办单位办理的督查落实状况报告,要如实反映状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书面材料简洁明了,资料翔实。对规定期限内不能最终落实的事项,要说明原因,并报告最终落实计划。
(四)对重点督办事项实行办结销号制度,对《领导批示落实》提出督查推荐的事项,从督查立项到办结销号,依照规范的程序进行,实施流程闭合,确保督查事项落实到位。
第八章强化督查通报与职责追究
第十三条县委督查实行通报制度。县委督查室要认真做好督办结果的通报工作,定期不定期编发《督查通报》,在必须范围内通报职责单位办理或整改状况。对承办快捷迅速、有力有效、创造性贯彻落实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办理不力、拖延不办的单位提出严肃批评,并责成第一职责人向县委作出说明。
第十四条实行县委重点工作督查承办考核制度。县委督查室在年底要对全县落实督查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对各部门各乡镇落实督查工作状况根据定期报告、督办事项整改落实及时率和质量考核、评比,考核结果要纳入单位和干部的考核奖惩体系,作为全县各单位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实行县委重点督查工作职责追究制度。对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及在考核中居末位的要按照干部问责办法追究职责单位和职责人的职责。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县委督查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督查方案(十):
民生工程督查方案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十大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目标绩效督查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十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动各项民生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完成省、市确定的目标任务,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资料
1、省电力公司承担的全市2014年民生工程项目中农村电网改造任务:新建和改造农村35KV变电站6座(总投资6202万元)。其中:船山区1座(投资1160万元)、安居区1座(投资1368万元)、射洪县2座(投资2472万元)、蓬溪县2座(新建1座、改造1座,投资1202万元);新建和改造10KV以下各类线路816.41公里(总投资5972万元)。其中:船山区88.28公里(投资692万元)、安居区191.65公里(投资1580万元)、蓬溪县278.83公里(投资1800万元)、大英县257.65公里(投资1900万元)。
2、中国移动分公司承担的全市2014年民生工程项目中农村通信任务:解决65个自然村通电话(总投资2343万元)。其中:船山区7个(投资255万元)、安居区10个(投资360万元)、射洪县12个(投资432万元)、蓬溪县24个(投资864万元)、大英县12个(投资432万元);解决140个行政村通宽带(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船山区20个(投资200万元)、安居区、射洪县、蓬溪县、大英县各30个(各投资300万元)。
市经信委将督查上述民生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展、任务完成状况。
二、督查方式
定期与不定期对民生工程实施状况进行督查。主要采取自查上报、电话核实、现场实地督查等方式。
1、每月底前(月末遇星期六、星期日的可提前),由省电力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将各自承担的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进展状况(包括投资完成状况、项目建设形象进度、分区、县的状况)按时分别上报市经信委电力科、信产科。
2、不定期的电话了解核实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协调、沟通、共同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市经信委将在6月和9月组织两次现场实地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督查方案(十一):
党建工作督查方案
各局直单位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教育局党委将对局直各单位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查资料
支部设立专门的活动室或电教室;支部委员会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按期换届;支部工作有年度计划,落实措施得力;支部书记熟悉自身职责,作用发挥得好;党支部每年年初安排必须的党建活动经费,确保党的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运行良好;“三会一课”制度坚持经常,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其中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总结支部前一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在90%以上,每人至少半年讲一次党课;入党用心分子培养考察档案齐全,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中心开展工作,用心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法灵活多样,且效果显著;党小组作用发挥得好,活动经常。
二、督查方法
(一)全面听取部门主管领导同志的汇报。主要资料包括:单位党员队伍的总体状况和党组织的设置以及分类管理状况;全年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安排;党建制度落实状况以及各项长效机制建设运行状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状况;围绕中心抓党建的具体做法、经验、创新和实际效果,树立了哪些典型;在完善和加强党内监督上的做法;在建设学习型校园(机关),转变学习方式,提高全员学习质量的具体做法;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上做了哪些工作;当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对基层党建工作有哪些意见和推荐。
(二)根据部门汇报状况进行检查。一是检查档案材料和有关活动记录。主要包括:1、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材料;2、党员领导干部组织活动手册;3、党员手册;4、支部活动记录;5、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安排意见;6、入党用心分子培养考察档案;7、党内各项制度建设材料;8、建立学习型校园(机关)和机关作风建设安排意见;9、本单位党建工作建立的长效机制等资料。二是对党支部检查采取年终抽查的办法,教育局党委在年底将对各国办中小学、局直单位党支部随机抽查。三是对单位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服务意识、工作纪律和单位容貌进行检查。
(三)督查结果按百分计算。在此基础上,教育局党委结合各单位在党建工作出现的突出问题实行减分制。党建督查最终结果作为每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评先创优的一个重要依据。同时,对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对问题较大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上报整改方案。
三、时间安排
2008年以后的党建工作检查,实行一年一次的动态督查,教育局党委组成督查组随时对各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单位要做好2007年以来的各项会议记录和相关准备工作。具体督查时间督查组提前通知。
四、两点要求
(一)各单位党支部要强化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以党建督查工作为契机,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总结,研究和探讨新时期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党建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我县教育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带给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待党建工作督查,各单位要注意把基础工作做在平时,及时、按质做好各项会议和活动记录,不准弄虚作假和虚于应付。各单位的汇报资料要重点突出、体现特色,并构成书面材料(打印件)。
督查方案(十二):
作风整顿工作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动员会精神,加强监督执纪,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全县纪律作风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县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办发〔2016〕7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全县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督查实施方案。
一、督查目的和范围
1、督查目的。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纪律整顿各项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职责追究。切实解决机关中存在的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庸政懒政怠政等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督促建立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机关作风明显改善和政府效能的明显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2、督查范围。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二、督查机构及方式
为确保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顺利开展,县纪委成立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永鹏任组长,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宝乾,县纪委副书记杨文鹏,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刘珊任副组长的纪律作风整顿督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由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刘珊担任。由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开展状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同时成立以6个派出纪工委书记分别任组长的6个检查组,对所辖单位纪律作风整顿各阶段活动开展状况,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和站所纪律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状况进行检查。同时,配合好县委督查室做好全县纪律作风整顿督查工作。县纪委各常委、副局长也要结合联系镇(办)、派出纪工委的分工实际,做好督导督查工作。同时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各自分管部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开展状况。各派出纪工委、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按阶段将各自督查检查状况及时上报至县纪委作风纪律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所联系常委汇报。
三、督查重点
机关纪律作风整顿督查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共一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督查重点如下:
第一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主要检查各单位活动安排部署、自查自纠状况,看是否有组织、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自查工作到位不到位、实不实、细不细,问题找的准不准。
第二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主要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状况,看整改措施资料是否清晰、重点是否突出、措施是否具体、职责是否落实,是否有整改方案,是否有建立台账,是否落实了整改领导职责。采取挂号督办,销号落实的办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不折不扣。
第三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主要检查验收、总结评比状况。县纪律作风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将全面验收、综合评估,并将验收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的主要资料。
每个阶段结束后,都要对整顿工作状况进行排行。由各派出纪工委对所辖县直党委(党总支)、党政单位、群众团体及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进行排行,并将排行状况及时报县纪委作风纪律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对所辖单位和站所进行排行,并将排行状况及时报县纪委作风纪律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县直党委(党总支)对所辖事业单位进行排行后,将排行状况一式两份报所属纪工委,再由纪工委转报县纪委纪律作风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几点要求
1、严明工作纪律。打铁首先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纪,带头严于律己,做遵守纪律的表率。在开展督查检查工作中,要严明工作纪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2、强化督查问责。要坚持把督查问责作为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职责追究,对违反纪律作风有关规定的,务必坚决、果断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个性是对顶风违纪、屡禁不止、情节恶劣的人和事,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向全社会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3、加强总结推广。纪律作风整顿作为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的抓手,各检查组每个阶段都要及时向县纪委作风纪律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督查状况。要认真总结整顿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抓住影响全县干部纪律作风的关键问题,建立一批简明易行、管用有效的制度,构成改善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把纪律作风整顿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推进纪律作风建设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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