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教学课件分享,仅供参考。
一、 概述
公文要素最好举例说明(找例子)
二、常用公文的写作问题
请示
(一)概念
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时使用的一种公文文种。 请示的适用范围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事项。
请示是一种期复性的上行文,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反映并请求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的重要公文,它使下级机关通过公文往复接受上级机关的决策意见,解决本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待处理的具体问题。
陈述意见,请求指示。对在本地区、本单位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原则性的重大问题,按成规难以处理的问题;执行上级统一规定有困难的问题等,都可以也必须及时向上级机关说明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请求上级给予明确指示。
提出问题,请求帮助。在工作中遇到不可预见的困难,或对解决面临的问题,本单位、本部门因职权所限无权处理,都要迅速向上级反映问题,请求帮助解决。
说明情况,请求裁决。对在工作中遇到的尚无明确规定的新问题等时,应及时上报,请求上级给予指示。
提出建议,请求解决。对有关政策、法规或上级机关规定、指示的界限理解不全面、把握不准确时,要及时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明确、具体解释。
(二)特点
1、行文方向的定向性
请示只能发往固定的、明确的上级机关,使其予以批复。
2、行文内容的请求性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的公文,具有请求的性质。(与报告对比,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或要求的公文,具有陈述的性质)
3、行文目的的求复性
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批准,解决某具体问题,要求作出明确答复。(与报告对比,报告的目的则在于使上级知道掌握某方面或阶段的情况,不要求批复)
4、行文时机的超前性
请示所反映的内容、涉及的事项一般来说都是即将发生或将要遇到的,行文一般在事前进行。下级机关只有得到批复后,即获得上级机关明确指示或批准,才能按上级的意见进行工作,处理有关问题,决不能“先斩后奏”。(报告则可在事后行文,也可在工作进行中行文,一般不在事前行文)
5、请求事项的单一性
请示的事项只能是一件事或一个问题,不能一文数事,以避免因给上级机关批复造成困难而贻误工作。(报告可以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三)类型
从内容、目的的角度,请示通常可分为如下几类:
1、求示性请示
本单位在工作中出现了新情况,遇到疑难问题,无章可循,且关系重大,须领导机关给予指示;或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现规定,提出政策性措施,要待上级机关批示后再行实施的。
2、求准性请示
下级机关请求上级机关审核批准某事项或开展某项工作的请示,属于请求批准的请示。这类请示多用于机构设置、审定编制、人事任免,重要计划、决定,重大决策,大型项目安排等事项,这些事项按规定本级机关无权决定,必须请示上级机关批准。
这类请示还包括,为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或实施本单位重要项目而缺少人力、财力、物力,不满足这些条件就难以成就的,报请上级机关批准调拨使用。
3、求批性请示
业务部门对工作作出安排,提出具体办法,但不能要求行政机关执行,便呈请上级机关认定形成批转性公文。于是,部门意见转化为机关的决策,下级机关即可照此办理了。
(四)写作
请示的结构形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署时等。
(1)标题
请示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者构成。有时为简洁起见,可去掉发文机关,由事由和文种两部分组成。
(2)正文
正文可分三部分:
一是事由(或引据)。写明请示的起因,即请求指示和批准事项的依据,一般可运用叙事、说理相结合的表达方式,说明为什么要请示及请示的缘由,事实要清楚,说理要充分,用语要简练,把为什么要请示说明白。
二是请示事项(或主体)。写明请示事项,即要求给予指示、批准的具体问题和事情,必须叙述清楚,讲清问题和事情的基本情况,遇到什么困难,有什么问题,要直陈其事,简洁明了。如果是请示批拨资金、物资,则应写明需要的金额、品名、规格及数量等;如果是请求对某一工作的指示或对处理某项问题的批准,则应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处理办法;如果有两种以上的方案或意见,则应表明自己的倾向性意见,以便于上级机关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从而得到及时准确的回答。
三是结尾(请示要求)。同样单独设段。虽然通常只用寥寥几笔,都是表明行文机关基本要求的部分,要精心设计,谨慎用字。常用的结语有“妥否,请批示”,“以上意见当否,请批复”,“上述意见如无不当(妥),请批转有关地区(部门)执行”等。
(3)落款署时
(五)注意事项
1、坚持一文一事。一份“请示”要由上级机关同一部门批复。反之,一文数事,要由几个部门回答,则必然贻误工作。
2、不能越级请示。各级机关都有一定的权限,上下级机关之间也有一定的分工和职责范围,因此在请示工作时,一般要逐级向上请示。
3、不要多头主送。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用抄送形式。有的单位认为同时向上级几个部门报送一个请示,会引起重视,殊不知都管都不管,都不予批复反而误事。
4、请示原则上不同时抄送下级机关。请示中的意见在未被批准之前并不生效,所请示的事项也常有不予批准的,因此,除极特殊的情况外,请示原则上不同时抄送给下级机关。
5、除领导直接交办或特别紧急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凡属上级机关已有明确规定,下级单位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自行解决,不应将矛盾上交。
三、报告
(一)概念
报告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一种公文文种。
从上述报告的概念,可以看出,报告的适用范围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根据领导同志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为防止需要上级机关办理的意见或建议夹带于“报告”中,同时考虑新增加了“意见”这个文种,新的公文处理办法在“报告”的适用范围中删去了“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内容。
报告是属于陈述性的上行文种,是上下级之间沟通情况,协调工作的重要公文。它使上级机关能够及时了解下情,掌握下级机关的工作情况,从而更好地指导下级机关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避免被动,争取主动,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报告属使用频率较高的上行公文,适用范围较广,在公务活动中的意义、作用也比较重要。
反映情况,传递信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是领导机关的两大职能。而了解情况是掌握政策的基础,是实行科学管理和正确决策的基本要素。通过报告,经常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传递信息,是下级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定期的阶段性工作汇报和不定期的重要工作汇报,使上级机关能及时掌握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进度情况,有利于取得上级机关的支持和帮助。
说明情况,答复询问。对上级机关提出的询问,下级机关要以报告的形式认真负责地给予答复,及时说明情况,便于上级机关作出决断。
(二)特点
1、行文的单向性
报告一般不需要受文机关批复和反馈,属一种单向行文。
2、时限的不定性
报告所反映的内容、涉及的工作,是正在进行中(指一个阶段已完成)或已经完结的事项,行文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文于事具有相对的滞后性。
3、内容的广泛性
报告的内容一般不受限制,可以是一文一事,也可以是一文数事,反映多方面的情况。
4、写法的灵活性
报告种类较多,一般行文篇幅较长,结构安排不拘一格,怎样分层分段要视具体内容和行文目的而定,因文而异。这种文体在写法上具有相对的灵活性,在文字表达方式上,以陈述性语言为主。
(三)类型
报告种类较多,可以从用途、性质、内容等方面划分。按其行文目的、作用不同,可分为工作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报告等等;按起内容和表达的形式不同,可分为专题报告和综合报告。
工作报告主要是就某一阶段工作进展的情况向上级机关或大会所作的汇报,它着眼于对前一阶段的工作,同时一般性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下步工作的意见。
一般情况报告指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的报告,即及时把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带有倾向性的情况,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报告与工作报告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情况报告不局限于某一具体工作,不讲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只讲客观存在的或突然发生的情况。例如向上级机关反映自然灾害的情况,突发事件的情况。这类报告的特点是时效性很强,发生的事情,要非常及时的向上级机关报告,有些情况要用电话先报告,然后书面报告。
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报告,顾名思义,例如上级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或文件材料中反映的问题,批示下级机关查办,或询问有关情况,下级机关办理完毕,需用书面形式答复上级机关。
综合报告是反映本地区、本单位全面工作情况的,常常采用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相结合的表现形式,如在各类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而专题报告则是专门反映本地区、本单位、某一方面情况的,有时也用于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四)写作
1、报告的结构和写法
由于报告种类不同,行文目的不同,写法也不尽相同。报告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等组成。
(1)标题
报告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者构成,可以根据需要省略发文机关,但事由和文种不能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