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中国工商银行单位资信证明业务
说明:本委托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经办银行留存,第二联由委托人留存,涂改无效。
中国工商银行资信证明业务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经与受托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办理资信证明业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中国工商银行资信证明业务委托书》中的证明内容进行调查核实;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确认内容向甲方开立《中国工商银行资信证明书》。
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如实填写、出示并提交各项委托材料,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只对《中国工商银行资信证明书》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有权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为的行为和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三、甲方按乙方统一规定缴纳手续费。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终止受托业务,并且不退还甲方手续费:
(一)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二) 乙方收取手续费并完成核实、调查程序,甲方提出终止委托。
五、乙方开立的《资信证明书》内容与客观事实不一致(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所导致因素除外),乙方应退还甲方手续费。
六、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资信证明书》内容与事实存在误差,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给予甲方的赔偿金最高不超过乙方收取手续费的十倍。
七、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在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方缴纳手续费之日起生效。
篇二:工行法人授权委托书(标准)
授权委托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行:
本人(姓名)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受托人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为代理人,到贵行代为办理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相关手续。本人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受托人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可代办下列业务:(授权办理的业务请在“□”内填“√”,未授权办理的业务请在“□”内填“×”。)
□A.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B.变更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C.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D.预留银行签章式样业务
□E.变更银行签章式样业务 □F.支付密码器开办业务
□G.支付密码器账号增加业务 □H.支付密码器账号删除业务
□I.支付密码账户密钥更改业务□J.支付密码器口令重置与解锁业务□K.电子回单箱单开办业务 □L.普通卡证书开卡业务
□M.办理企业网上银行注册业务□N.财智账户开户业务
□0.财智账户卡(智富通)开卡、领取卡及其密码业务
□P.其他(必须注明具体委托事项): 。 本授权书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限至办妥上述授权事项为止,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由本人及单位承担。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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