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门店反映,员工长期休病假的情况日益增多,经核查后发现,个别员工提供了虚假诊断及病假证明,并以此骗取了相关待遇,一方面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在员工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为加强规范考勤、请假制度管理,减少非因重大疾病造成的长期病假现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拟定本指导意见,供参考。
一、严格执行请假审批流程: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苏果超市考勤、请假制度SGMS021-20XX》中有关请假申请、审批流程。除住院或经医生诊断为需卧床休息的病症外,员工请病假,均须由本人至所在单位填写《请假申请审批单》,同时提交“苏果超市员工疾病诊断指定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病历、费用发票、挂号单等明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核实后,复印件留档备查,原件交还员工。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享受病假。
二、确认请假期限:
1、急诊:首次急诊有效,同一病症连续急诊无效。急诊休假需由本人或家属当日与所在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休假,并于3日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2、注意医院开具一般病症的通常时长。对于一般病症,如高血压、糖尿病、腰肌劳损、头疼脑热、感冒发烧、**病症待查、各类炎症等病症以及孕期、哺乳期内请病假的,据了解,医院单次开具病假证明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对休假超过30天的,所在单位应关注员工病情,及时至员工就诊医院了解情况。
3、特殊病症:重大疾病、重大意外伤害、骨折等特殊病症需住院或长期治疗的,以医院出具的入(出)院凭证、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为准。
三、审核确认病假材料的注意点:
1、书面审核:审核确认员工递交的病假材料时,应注意可能存在以下几点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病假证明、病历中医生的字迹或印章不一致的;
(2)病假证明、病历、费用发票、挂号单开具时间不一致的;
(3)病假证明连号或与就诊时间前后颠倒、医院印章异常等情况;(可与备档材料比对)
(4)医生所开药品与诊断病种明显不相符的;
(5)长期病假均为同一医生诊断的;
2、复查及现场调查:单位在书面审核中发现疑点,或对员工病假证明存有疑问的,可陪同员工至指定医院进行复查或凭公司出具的《介绍信》前往员工就诊医院医务处请求协助调查核实。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休息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我们应当予以关心和帮助,使员工能够尽快摆脱病痛,以健康的身体和饱满的精神面貌更好的投入工作。我们也要坚决杜绝和制止一些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病假期间待遇的行为,如发现员工存在违规违纪情况,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为了确保员工真实休假,请各单位认真核查员工病假情况,为员工营造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