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是19世纪后半叶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人称“短篇之王”,与契诃夫和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莫泊桑出生于法国诺曼底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中学毕业后,普法战争爆发。他应征入伍。两年的兵营生活使他认识到了战争的残酷,祖国的危难启发了他的爱国思想。战争结束后,他到达巴黎,先后在海军部和教育部任小职员,同时开始了创作。1880年,完成了《羊脂球》的创作,轰动法国文坛。
为了庆祝开猎,德·贝尔特朗侯家里举行了宴会,这时候宴会快结束了。十一个参加打猎的男人,八个年轻妇女和当地的那位医生,围着大桌子坐着。桌子上灯火辉煌,摆满了各色水果和鲜花。
他们谈到爱情,于是掀起了一场激烈的争论,争论的还是那个永远争论不完的老问题:一个人只能认真地爱一次呢,还是能爱几次。有人举只认真爱过一次的人做例子;也有人举出曾经狂热地爱过多次的人做例子。一般说来,男人都认为爱情像疾病一样,可以不止一次地侵袭同一个人,如果有什么障碍挡在面前,甚至会置他于死地。尽管这个看法难以驳倒,可是妇女的意见却往往是以诗意而不是以做为根据,她们认为爱情,真正的爱情,伟大的爱情,一辈子只能有一次;而且这种爱情就跟霹雳一样,一颗心被它击中,从此就被破坏、烧毁,变成一片废,其他任何强有力的感情,甚至连任何梦想也不能再在里面生根发芽了。
侯曾经爱过多次,所以竭力反对这种意见:
“我认为,一个人能够以全部力量和整个灵魂爱几次。你们举出那些殉情的人做为例子,证明不可能有第二次热恋。我要回答你们:他们如果没有干出自杀这种蠢事,——一自杀就失掉再次堕入情网的机会,——那么,他们的病还会痊愈,他们还会重新去爱,一次又一次地爱,直到他们寿终正寝。情人正和酒鬼的情形完全一样。喝过的还会再喝,爱过的还会再爱。这完全是个气质问题。”
他们挑中原来在巴黎行医、老了才退隐到乡间来的医生做仲裁人。他们要求他发表意见。
他没有明确的意见。
“正像侯说的,这完全是个气质问题。拿我来说吧,我就见过这么一次热恋,它延续了五十五年,没有一天间断,直到人死了才告结束。”
侯夫人高兴得拍起手来。
“这有多么美啊!能够被人这样爱着,是多么了不起的梦想啊!五十五年一直生活在始终不渝的、刻骨铭心的爱情中,有多么幸福啊!受到这样热爱的男子该有多么快乐!他该怎样赞美人生啊!”
医生微笑了:“太太,这一点倒给您说对了,被爱的确实是一个男人。您认识他,就是村里的药房老板舒盖先生。至于那个女的,您过去也认识,就是那个年年都到府上来修软垫椅子的老婆子。让我来仔仔细细讲给你们听吧。”
女人们的兴致一下子低落下去;她们脸上流露出厌恶的表情,仿佛在说:“呸!”似乎只有那些值得上流人关心的有教养、有地位的人才配享受爱情似的。
医生继续说:“三个月以前,我被叫到这个临终的老婆子的床边。她是头天晚上乘着她那辆当房子住的马车来到的。拉车的那匹老马,你们也都见过。跟她来的还有她那两条既是她的朋友,也是她的卫士的大黑狗。本堂神父已经先到了。她请我们俩做她的遗嘱执行人;为了让我们真正理解她的遗嘱,她把她的一生都讲给我们听。我不知道还能有什么比这更离奇、更动人的了。”
她的父母都是修理软垫椅子的。她从来就没有一个固定的住所。
从小她就到处流浪,穿得又破又烂,满身长着虱子,脏得叫人受不了。他们到一个村子,就在村口路沟边停住,卸下拉车的马,放它去吃草;狗呢,趴在地上,鼻子往爪子上一搁,闭上眼睛睡觉;小女孩在草地上打滚,她的父亲和母亲在路边的树底下修理从当地收来的旧椅子。住在这所流动房屋里的人难得开口说话。他们为了决定由谁来吆喝着那句人人都听熟了的“修椅子!”去挨家挨户兜圈子,才不得不交谈几句,谈完以后就开始面对面或者并排坐下来搓麦秸。孩子如果跑得太远,或者想跟村里的孩子打交道,她的父亲就会怒气冲冲地喊她:“还不快回来,臭丫头!”这是她听到的唯一一句慈爱的话。
等到她大一点的时候,他们就打发她去收破椅垫子。于是,她在这儿那儿结识了几个孩子;不过从这时候起轮到她的新朋友们的父母厉声吆喝他们的孩子:“还不赶快过来,淘气鬼!看你还跟穷要饭的说话!……”
孩子们常常朝她扔石头。
有些太太给她几个苏,她仔细地收藏着。
有一天——她当时十一岁——她路过此地,在公墓后面遇见小舒盖,一个同学抢了他两个小铜子儿,他正在那里啼哭。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照她这个无家无业的人的小脑袋想来,应该是一个永远心满意足、快快活活的孩子,居然流了眼泪,这深深地打动了她的心。她走过去,知道他为什么难过以后,就把自己的全部积蓄,七个苏,都倒在他手上。他擦着眼泪,老老实实地把钱收下。她当时高兴得发了狂,大着胆子吻了他一下。他只顾着看手上的钱,所以也随她这样做去。她看到自己既没有遭到拒绝,又没有挨打,就又吻他;她紧紧搂住他,热情地吻过以后就逃走了。这个可怜的脑袋里转的是什么念头呢?她爱上了这个男孩,是因为把自己流浪所得的全部财产献给他了呢,还是因为把第一个温柔的吻送给了他?这在孩子和成人身上,同样都是一个谜。
有好几个月,她一直想念公墓里的这个角落,想念这个孩子。她怀着再和他见面的希望,在修理椅子或者买食物的时候向父母报虚账,这儿赚一个苏,那儿赚一个苏。
她再次来到这儿,口袋里已经有了两个法郎,可是她只能隔着他父亲的药房的璃窗,从一瓶红色的药水和一条绦虫中间,张望一下这个打扮得干干净净的小老板。
然而,这使她更加爱他了。药水的鲜艳色彩和水晶璃的华丽闪光吸引她,打动她,使她心醉神迷。
她心里保留着无法磨灭的回忆。第二年,她在学校后面遇到了他正在和同学们打弹子,她一下扑到他身上,搂住他拼命地吻,吓得他哇哇乱叫。为了让他安静下来,她给他钱:三法朗二十生丁,这真算得上一笔财产了。他瞪大了两只眼睛瞧着。
他收下钱,任凭她尽情地抚爱他。
四年里面,她把一笔笔积蓄都倒在他的手里。他心安理得地把钱放进口袋,因为这是他同意接吻的代价。一次是三十苏,一次是两法郎,一次是十二苏(她伤心惭愧得哭了,不过这一年的景况也确实太坏),最后一次是五法郎,一个又大又圆的硬币,使他高兴得笑出来。
她除了他,别的什么也不想。他呢,多少有点焦急地等着她来,一看见她,就奔过去迎接,使得小姑娘的心怦怦直跳。
后来,他不见了。他被送到中学去念书。这是她拐弯抹角打听出来的。于是她采取了无数巧妙的手段,来改变她父母的路线,好让他们在假期里路过这儿。她最后总算成功了,不过却费了一年的心计。她已经有两年没有能够见到他,差点认不出他来了,因为他变得那么多,个子长高了,相貌漂亮了,穿着他那件金扣子的学生装显得十分神气。他假装没有瞧见她,高傲地从她身边走过。
她哭了两天,从此以后,她忍受着永无尽期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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