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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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抓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构成全党动手一齐抓的局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党委负主体职责、纪委负监督职责。这两种职责不是并列关系,主体职责是前提,监督职责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浑然一体。
主体职责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职责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职责。主体职责是政治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职责能否真正落实,关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由整理]
形势决定任务。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在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挑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此刻查办的腐败案件、信访举报的线索和巡视发现的问题能够看出,不仅仅是沾钱、沾权的地方容易滋生腐败,就连以往大家认为的“清水衙门”都出现了窝案,令人拍案惊奇!这些都印证了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决定是有的放矢、完全正确的。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把13亿人民凝聚在一齐,使中国不断走向富裕和礼貌,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职责和历史使命。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如果这个核心出了问题,我们宝贵的战略机遇期就会荡然无存。党要管党,管的是什么?管的就是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从严治党,就是严明党的纪律、严肃执纪。如果各级党组织再不警醒,还躲躲闪闪、遮遮掩掩,不认真履行主体职责,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如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何谈起?
落实主体职责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有些党委书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领导、纪委负责。天底下哪有只领导不负责的道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在党委领导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其专职是监督执纪问责。如果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下职责、不管不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各级党组织要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深刻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只有主体职责真正落实,我们才能从容自信应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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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就是职责职责就要担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
权力和职责是对等的,有权必有责,有责就要敢担当。担当要在工作中体现、在实践中检验。没有担当,哪敢负责,又怎样能落实主体职责。
职责清才能敢担当。有的党委书记不明白主体职责和第一职责人的内涵。其实就一句话,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书记的事,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你的职责。有的党委书记认为,落实主体职责就是“支持”纪委工作。这句话不准确。党委、纪委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不是支持不支持的问题。有的党委书记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了解不够,一说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就客客气气,提要求时习惯说“我期望”。要求就是要求!期望就是期望!如果各级党委对形势缺乏清醒认识,没有把管党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自我的主责,就是领导不力。
担当就要不怕得罪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是请客吃饭,必然会得罪人。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既然承担主体职责,就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爱惜自我的羽毛。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职责的资料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落实主体职责关键看行动,要构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主体职责这个“牛鼻子”抓得住抓不住,关键在书记。党委书记要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且遇重要状况随时报告,经常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
职责担当的本质是对党忠诚。这是对党员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我们既然在党旗下宣过誓,就要遵守党的章程,对党绝对忠诚。对党忠诚,首先要有建立在理想信念基础上的“理性忠诚”。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用生命捍卫忠诚,靠的就是理想信念。对党忠诚,还要有对党和人民的“利益忠诚”。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民族利益是绑在一块的,个人前途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是联系在一齐的。离开了党和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离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哪里还有个人的前途和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权力就是职责,职责就要担当。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担负起管党治党的历史使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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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监督职责牢牢扛在肩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
监督职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关键一环。党委的主体职责和纪委的监督职责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监督,主体职责这个“牛鼻子”也就难以抓住。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人,对监督畏首畏尾,看到问题和没有看到一样,听到反映和没有听到一样,得过且过,监督缺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乐于从事其他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反成了副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我的地。有的纪委书记只想着与同级党委搞好关系,不主动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背后反映的其实是不愿监督、不敢负责。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总是强调客观,动不动就说级别太低、权威不够、牵制过多,工作面广人少,抓但是来,要求提高级别、增加编制,把应承担的监督职责推得一干二净。负职责的人能把冷板凳坐热,不负职责的人能把热板凳坐冷。以现有的编制和人员,只要抓住重点,深入下去,干出成绩,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就必须能增加工作的权威。
纪委(纪检组)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职责就是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发挥不了监督作用,履行不了监督职责,要纪委干什么?各级纪委要找准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集中力量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抓住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在执行纪律上敢于较真。要认真清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提来源置意见,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坚决惩治腐败。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纪律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
没有问责,职责就落实不下去。党风廉政建设出了大问题,党委的主体职责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职责也难辞其咎。要加强对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落实状况的督促检查,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个性是出了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就要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职责。
应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增强职责意识、使命意识,把监督职责牢牢扛在肩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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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职责缺位根子在党的观念淡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
党的观念是党性的集中体现,是落实主体职责的重要前提。我们党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就是一些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党的观念一旦淡漠,组织必然涣散、纪律必然松弛,党组织的战斗力就大打折扣,党的事业根基就会动摇。
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是高级干部,忘记了自我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不仅仅政府部门,就连党委部门、人大政协、国有企事业单位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也习惯以官职相称,把自我简单地等同于“官”,忘记了自我是执政党的干部,忘掉了党章党规的要求。我们的干部一般都是先任命党内职务,然后才按有关程序任命其他职务,这正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
有的单位机关党组织生活变了味,就是看看电影、搞搞比赛,甚至以党日活动之名,行游山玩水之实。党的组织不是福利部门!有些党组织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热衷于开开会、表表态、签职责书,做表面文章。有些党委书记怕得罪人,对眼皮底下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有些党委书记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知之甚少、不管不问,甚至捂着盖着,搞歌舞升平,导致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甚至成了区域性、系统性问题。有些党委书记在任用干部时当仁不让,而干部一出问题,就认为那是纪委的事情。用人管人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管“戴帽”也得管“摘帽”。也有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自我不正、存在瑕疵,说话就不硬,还敢管别人吗?
党的观念淡漠,必然导致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认识不清,职责担当缺失。主体职责不落实务必从根上找问题,从增强党的观念入手,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组织意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
强化党的观念务必严明党的纪律。党员干部除了遵守法律之外,还务必遵守党的纪律。党纪严于国法。党的观念淡漠往往是从党的纪律意识淡薄开始的。党员干部违法犯罪,必定先违反了党的纪律。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章,掌握党纪党规,增强纪律意识。要加大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党言党,把主体职责牢牢记在心头、落到实处,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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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的状况报告
市委: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市体育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工作,以改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党员干部的作风和廉政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南京体育事业的发展。
一、强化自觉意识,落实党组主体职责。局党组透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不断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主体职责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先后4次听取反腐败工作状况汇报,3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专题调研,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惩防体系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落实。一手抓青奥,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力办好青奥会的艰巨任务状况下,8次召开局党组会、12次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为不耽误青奥会筹备工作,多次把会议地点放在青奥组委会),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青奥工作两不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根据市委、市纪委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廉政谈话,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行政工作的重要资料,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齐部署、一齐落实、一齐检
查、一齐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与体育改革发展同步思考、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局党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回归主业,把主要精力用在检查监督、执纪问责、案件查处上,并在工作经费安排、工作人员充实、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和支持。严格职责制考核,党组成员带队且全程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听取状况汇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杜绝利用职权擅自干预大型体育竞赛与运动员选拔等有关重要事项决策、重大资金拨付与使用和重要岗位人员安排等违纪违规现象,为全系统各项工作保驾护航。
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反对“四风”。局党组坚持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旗帜鲜明反对“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七个一律”、“十一个一律”规定要求,组织市管和局管干部签订了《市体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填写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及所在单位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廉政信息申报表》,明确廉政要求和相关纪律,自觉理解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制定了《关于改善工作作风加强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与去年同期相比,精简会议活动20个、精简文件简报12份、减少参观考察32次,公务招待费比去年下降10%。用心打造青奥“廉洁岛”,与参加青奥会筹办工作的党员干部,签订体育局廉洁自律承诺书。扎实做好赛风赛纪工作,派专人深入18届省运会各赛场,到一线监督检查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落实状况,确保比赛成绩和精神礼貌双丰收。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拆除了市清凉山体校425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确保全市综合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下基层“四解四促”工作,研究制定《市体育局领导干部“四解四促”工作计划》,7位实职局领导到农村、社区、企业、运动队、训练场调研492天
,驻点43天,帮忙解决问题100多个。
三、抓住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局党组坚持把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着不让抓好整改。一是不折不扣地抓好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在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8条意见中,虽然没有反馈市体育局的问题,但局党组经过举一反三,感到我局在群众办事难方面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局对中央、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共性问题、自身对照查找出的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改善措施,着力做好整改。进一步规范全市体育建立达标项目,取消了“优秀晨晚练点”、体育产业评比等评比表彰,取消了社区(村)“城市社区(村)10分钟体育健身”达标台帐,开展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专项治理行动,活动前我局承担行政审批事项9个,目前取消3项、下放2项,确保整改落实全到位、真到位。二是深入持久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馈出的11个方面问题,提炼出8个整改重点。对每个整改重点都明确整改主体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了整改时光、目标、措施以及职责部门和职责人,并在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公示。各职责处室和主要职责人,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立竿见影,狠抓落实,从而使8
个突出的重点问题都得了全面整改,没有出现“夹生饭”。去年底,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召开了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进行了对照检查,每个局党组成员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执行八项规定等状况进行了剖析。
四、落实干部选用规定,提高群众满意度。局党组紧紧围绕提高选好管好干部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职责倒查机制,2次召开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推荐两名市管干部、新提拔处级干部15名、科级干部9名,大家普遍反映,综合素质较好,群众认可度较高。加强对新提拔的、转业干部的廉政考察,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进行了岗位廉政警示教育,开好勤政廉政“第一课”。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实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及行政议事规则,推行副职领导主管财务、正职领导进行监管的双向监督制度。坚决贯彻市委、市纪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不留“死角”。划定行为规范的“高压线”,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的“硬杠杠”。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党员干部个性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理解组织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落实整治“五个一律”要求,杜绝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各种名义收受礼金行为,有效地防止了“节日病”的发生。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在南京体育网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司机,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开展“严禁在单位食堂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7名局领导腾退了超面积办公用房,部分机关干部合署办公,严肃处理了一名基层单
位的违纪人员。
六、加强班子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年组织理论学习6次,参学率95%。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具体贯彻意见,所有局党组成员都参加了省委、市委党校的理论集训,每位局党组成员都写了体会文章。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焦裕禄》、《黄土情》等宣传正能量的影片,对党员干部进行了理想信念、党性党纪教育。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观看《剑指慵懒散》等警示教育片,使党员干部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增强拒腐防变的潜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集的意见推荐,研究制定了15条整改措施。认真落实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干部提拔任用年度考核工作,理解群众评判和监督。
七、认真履行“第一职责人”职责。局党组书记舒建平同志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职责制的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职责人”的职责。一是重视反腐倡廉教育。自觉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利用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听取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状况。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制定下发《2014年市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与全局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召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与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地生根。三是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重要工作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七个一律”、市级机关“十一个一律”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乱用权力。严格
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同时,对自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防止并杜绝他们借用领导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
2014年,我局党组虽然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上呈现了一些特色,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的要求还有必须的差距,与群众的期望还有必须的距离,主要表此刻一些党员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还存在模糊认识,自觉性不够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教育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工作研究还不够,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稳步推进后青奥体育工作之年,也是“十三五”谋划之年。市体育局党组将按照中央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工作的要求,从选人用人、维护群众利益、支持纪检体制改革、支持执纪执法、做廉洁从政表率等方面入手,紧密结合体育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扎实做好建设亚洲体育中心城市和世界体育名城、广泛深入的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建南京体育产业集团、组团参加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等工作,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开创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