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的“以爱之名”
一个女人与一个出家人间的对话:
问:师父,你说我这么爱他,他怎么能这样对我呢?我实在太痛苦了!
师父问:你确实是爱,不是贪?
答:是爱,我特别爱,为他付出非常非常多,为了他,我放弃了我自己的工作和事业,一心为这个家。
师父问:你确认是爱?
答:是的。
师父说:爱是付出,不求回报,但有所求就是贪,求而不得变会痛苦,贪是痛苦之根源!
问:那难道夫妻之间,不能有所求吗?
师父问:你所求什么呢?
答:幸福快乐,希望对我好点!
师父问:最应该对你好点的,不应该正是你自己吗?
以上的对话让我深深的陷入了反思,问了自己三个问题:什么是幸福快乐?幸福快乐来自哪里?幸福快乐是永恒的吗?
幸福快乐是一种内心感受,是两个人在特殊的时间、地点,因为特别事情的作用下的一种心理满足,它是一种虚无飘渺的感受,没有实体,不知道来自己哪里,也不知道消失到哪里去。这种快乐的感受既然能产生,当然会消失,这是万事的自然规律。
后来师父让她选择人生最重要的二十人,然后,让她依次划掉,最后就剩下了老公、孩子、父母。师父让她继续划掉,她首先划掉了父母,然后又划掉了孩子,最终剩下了老公,她说必须把老公留下。
师父问她:为什么?
答:父母终究会先离开,孩子长大后,也会有自己的家庭,而老公会陪伴自己到老。
师父问:看看你最爱的是谁?
以上凡夫能做到的人,非常非常少,一旦我们意识到我们始终最爱自己,如果能放松对自己的爱执,我们的痛苦就会大大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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