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为民、务实、清廉。人民检察院只有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才能保证检察权不变质,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反腐倡廉、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为民”,就是要树牢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把依法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目的,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必须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与参与,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办、预防两手抓;必须加强对各类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必须加大批捕、起诉等各项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平安安徽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务实”,就是要下大力气改进文风、会风、调研作风、执法作风等,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敢作为、勇担当。要少一些浮躁情绪,少一些私心杂念,不做表面文章,不回避矛盾,俯下身子、沉下心思,心无旁骛地抓好执法办案这个中心任务。多深入基层,多接近群众,全心全意干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对每一项工作都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言必信、行必果,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清廉”,就是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检察机关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监督别人才会有底气,别人才会服气。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带头践行廉洁自律,以自身的示范作用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同时,要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执行力,提高透明度,将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建立健全防范“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执法不公、不廉问题的发生,防止检察权的滥用,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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