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是最难的,为了它,一个人也许不得不舍弃许多好东西:名誉,地位,财产,家庭。但真实又是最容易的,在世界上,唯有它,一个人只要愿意,总能得到和保持。
人不可能永远真实,也不可能永远虚假。许多真实中一点虚假,或许多虚假中一点真实,都是动人的。最令人厌倦的是一半对一半。
纯洁做不到,退而求其次——真实。真实做不到,再退而求其次——糊涂。可是郑板桥说:难得糊涂。还是太纯洁了。
“以真诚换取真诚!”——可是,这么一换,双方不是都失去自己的真诚了吗?
活得真诚、独特、潇洒,这样活当然很美。不过,首先要活得自在,才谈得上这些。如果你太关注自己活的样子,总是活给别人看,或者哪怕是活给自己看,那么,你愈是表演得真诚、独特、潇洒,你实际上却活得愈是做作、平庸、拘谨。
刻意求真实者还是太关注自己的形象,已获真实者只是活得自在罢了。
你说,得活出个样儿来。我说,得活出个味儿来。名声地位是衣裳,不妨弄件穿穿。可是,对人对己都不要衣帽取人。衣裳换来换去,我还是我。脱尽衣裳,男人和女人更本色。
真正有独特个性的人并不竭力显示自己的独特,他不怕自己显得与旁人一样。那些时时处处想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人,往往是一些虚荣心十足的平庸之辈。
在人生的舞台上,我们每个人都在忙忙碌碌地扮演自己的角色,比真的演员还忙,退场的时间更少。
也许,只有当我们扮演某个角色露出破绽时,我们才得以一窥自己的真实面目。
我不喜欢和一切角色意识太强烈的人打交道,例如名人意识强烈的名流,权威意识强烈的学者,长官意识强烈的上司等等,那会使我感到太累。我不相信他们自己不累,因为这类人往往也摆脱不掉别的角色感,在儿女面前会端起父亲的架子,在自己的上司面前要表现下属的谦恭,就像永不卸妆的演员一样。人之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也许是迫不得已的事,依我的性情,能卸妆时且卸妆,要尽可能自然地生活。
一种人不自觉地要显得真诚,以他的真诚去打动人并且打动自己。他自己果然被自己感动了。一种人故意地要显得狡猾,以他的狡猾去魅惑人并且魅惑自己。他自己果然怀疑起自己来了。
什么是虚假?虚假就是不真实,或者,故意真实。“我一定要真实!”——可是你已经在虚假了。什么是做作?做作就是不真诚,或者,故意真诚。“我一定要真诚!”——可是你已经在做作了。
如果真诚为一个人所固有,是出自他本性的行为方式,他就决不会动辄被自己的真诚所感动。由此我获得了一个鉴定真诚的可靠标准,就是看一个人是否被自己的真诚所感动。一感动,就难免包含演戏和做作的成分了。
偶尔真诚一下、进入了真诚角色的人,最容易被自己的真诚感动。
有做作的初学者,他其实还是不失真实的本性,仅仅在模仿做作。到了做作而不自知是做作,自己也动了真情的时候,做作便成了本性,这是做作的大师。
真诚者的灵魂往往分裂成一个法官和一个罪犯。当法官和罪犯达成和解时,真诚者的灵魂便得救了。做作者的灵魂往往分裂成一个戏子和一个观众。当戏子和观众彼此厌倦时,做作者的灵魂便得救了。
质朴最不容易受骗,连成功也骗不了它。
一个人内心生活的隐秘性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受到尊重的,因为隐秘性是内心生活的真实性的保障,从而也是它的存在的保障,内心生活一旦不真实就不复是内心生活了。
如果我们不把记事本、备忘录之类和日记混为一谈的话,就应该承认,日记是最纯粹的私人写作,是个人精神生活的隐秘领域。在日记中,一个人只面对自己的灵魂,只和自己的上帝说话。这的确是一个神圣的约会,是决不容许有他人在场的。如果写日记时知道所写的内容将被另一个人看到,那么,这个读者的无形在场便不可避免地会改变写作者的心态,使他有意无意地用这个读者的眼光来审视自己写下的东西。结果,日记不再成其为日记,与上帝的密谈蜕变为向他人的倾诉和表白,社会关系无耻地占领了个人的最后一个精神密室。当一个人在任何时间内,包括在写日记时,面对的始终是他人,不复能够面对自己的灵魂时,不管他在家庭、社会和一切人际关系中是一个多么诚实的人,他仍然失去了最根本的真实,即面对自己的真实。
一个人预先置身于墓中,从死出发来回顾自己的一生,他就会具备一种根本的诚实,因为这时他面对的是自己和上帝。人只有在面对他人时才需要掩饰或撒谎,自欺者所面对的也不是真正的自己,而是自己在他人面前扮演的角色。
在不能说真话时,宁愿不说话,也不要说假话。
必须说假话的场合是极其稀少的。
不能说真话而说真话,蠢。不必说假话而说假话,也蠢。
如果不说话也不能呢?那就说真话吧,因为归根到底并不存在绝对不能说真话的情况,只要你敢于承担其后果。
撒谎是容易的,带着这谎活下去却是麻烦事,从此你成了它的奴隶,为了圆这谎,你不得不撒更多的也许违背你的心愿且对你有害的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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