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和爱
喜欢和爱
喜欢里没有眼泪,但爱里有。
塞林格说,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我说,喜欢是放不掉,爱是舍不得。
我不知道现在的人,如何去评价上一辈又或是老一辈的人的爱情。关于现代,今天说是你的英雄明天就牵他人手的事情,太过于司空见惯。而写过去人的爱情,总是能有很多话说。曾经一个老爷爷说,你们这代人啊,东西坏了就是知道换,而我们那时候东西坏了,会焦灼的去修。感情变的和东西一样,不需要了就可以换,因为你不是爱只是喜欢。
我父母是初恋。是一对彼此世界里只有对方的人,是一对传说中的相识于年少相爱于懵懂的人。我曾有幸见过他们那个时代的关于爱的标记,一叠牛皮纸信封装好的信。你问我那个时代里,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大抵就是,在相隔两地时只能用信件来得知对方生活,这种下半月才知上半月情况的日子,足足持续了三年。信件里面对爱只字不提,对暧昧只字不提,无任何甜言蜜语,无任何山盟海誓。只是最简单的问候,兀自的说着自己生活,然后落款:此致敬礼。[由整理]
大概我活的矫情的是我成长环境所造成。除去父辈,就连祖辈,也是这样。我习惯于平平静静的去表达那些无比炙热的东西,如同祖母离开后,祖父的只字不提,很是心碎。她走后,我们甚少在他面前提及关于过去的点点滴滴,怕他高龄受不了形单影只。
我恍惚还是记得,她葬礼那天,所有人都忙前忙后,有人忙着礼节有人忙着哭泣,他怔怔地站在她棺旁,一把老泪纵横,太难收。然后转过身去,装作忘记了装作很轻松。不知道是她离开后的第几年,某日中午去陪高龄的他吃饭。他像个孩子一般一脸欢喜的告诉我,你奶奶公墓旁的两棵松树长的可高了,比旁边其他人的都要高。那脸上的神情,宛若当年说她是最美的人,一样。说完祖辈的故事,或许你能懂,喜欢是没完没了,爱是只字不提。
每个人都养过小动物。大部分少女心的女孩子看见路边被关在笼子里面的兔子,尤为爱怜。然后兴致勃勃的带回家,一口气给它们喂很多青菜,很多胡萝卜。这种热情不会持续超过五天,她们后来总会因为它们的粪便而恼怒,因为它们带回家之后的呆滞而觉得无趣,因为热情期过了就开始撒手不管。最后那些可怜的小生命,活不过一周。
你说,这是高贵的喜欢还是卑劣的爱。除去八岁那年按照这种流程养死一只兔子之后,就再也没有这样轻易的去糟蹋一个生命了。后来无论我再怎么要求,死缠烂打,妈妈都没再同意我用少的可怜的热情去对待任何事物了。然后我在院子里哭了很久,对着空泛的兔笼,八岁的我知道了,喜欢是一时冲动的热情,爱是细水长流的照顾。
我遇见过很多读书的人。可是有人说,我喜欢读书,有人说我爱看书。这两者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我曾经在独自去上海的高铁上带着一本书,是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那天路途中有雨,我看的不专注,随手翻着。旁边坐着一个穿着整齐,提着公文包的大叔。他突然问我可曾爱书,我说喜欢。他哈声一笑,果然只是喜欢。
后来这个陌生人告诉我,书也仿若有灵魂,即便只是一个普通的课本,你若不爱它只是喜欢,那它也不爱你。下车后我仔细翻阅,开始体会这书里作者从挫败到重生,开始体会他口中提及那北海的花。他说的不是花,是再也无法见的人。庆幸遇见这样一番提醒,我变成一个爱书的人。即便我活的矫情,但我活的认真。如此也可知,喜欢是轻描淡写,爱是渗透琢磨。
喜欢是给予猝不及防的伤害,爱是附赠反复斟酌的所有。愿你被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