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风轻云淡的孤单
亲爱的。我想我大概是在梦里完成给你的这封信的。因为梦里的你连笑容眼神一如我初见你时那样清晰。
有人是这样形容思念的。思念深入到骨髓,就是给他发了一个晚安,然后一晚上四次起来看手机。在梦里以为他回了信息,然后那种可怕的朦朦胧胧的意识,催促着自我。所以觉得可笑,有时候,连梦境都是自我所不能把握的。
村上春树的那篇百分之百女孩里提到,她不是一个很好看的女孩,在众人的眼里不是好看的那种。但是见到她第一眼,心底却为之一震,站在五十米以外一下子就能感觉到,她就是自我的百分之百女孩。遇到对的人,就像遇到了另外一个自我。我忽然想起了见到你的那个周六的下午。阳光那么好。我三百度近视的眼没戴眼镜。站在一百米以外,看着阳光掠过树梢照到你的身上。你穿着纯黄色球衣。站在操场的边缘线上,眯着眼睛抿着嘴用手半遮着额头看太阳。我就这样呆呆地站在原地愣住了。那是初次见你,就隐隐感觉到自我的生活忽然好像出现了一道神秘的光。我该怎样形容这种神奇的感觉呢?只是从那以后的每个周末,耳机里都会习惯性地响起此时刚好放到的张靓颖的歌。[由整理]
灰色的天空,无法猜透。
即使记忆中从此以后的每个周末,都是晴朗明媚,和着大太阳。
春天的时候呢,林荫道迎春花,,一簇一簇地开。黄色的一朵朵小花淋了雨后最是娇可动人。没过两个星期,花瓣就被晴天的风吹得满地都是,空气里都是淡淡的甜丝丝的花香。我背着黑色书包走在林荫道上,偶然瞥见十步台阶下侧身准备发球的你。样貌是那样认真可爱。便会在心里偷偷窃喜,以为缘分真是个奇妙得一言难尽的东西。
于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生活里忽然出现了一个人的身影。经常是这样貌的,在逛小商店时会刚好看见玻璃窗在你低着头匆匆赶回家吃饭的身影。会在飘过球台时看到你专心地在逗小朋友开心,会在楼梯口处彼此匆匆撞个满怀,会注意到教室正好和你在同一层,出去望风景时也偶尔能见到你摘下眼镜望向远方。不管怎样样,好像就是这么一个道理,只要你想见一个人的时候,感觉只要你回头一看,就能立刻在某个地方某个角落里很巧地,发现他。
看你的空间呢。觉得你必须常常趴在马路边的草地上给小狗拍照,经常喂流浪猫,很喜欢仰头看天所以空间里才有那么多并没有多大变化的蓝天白云照。字写得很让人赏心悦目,会作很暖心或是凉薄的诗。我猜你肯定总是随身装糖果必须是幽默爱笑的大哥哥所以才引来那么多陌生小朋友的喜欢和依恋。你看,就是这样,当你开始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他方方面面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以至于到最后,你都不明白是他的特殊才引来了你的喜欢还是因为你本身的喜欢才觉得他的每一样东西都那么特殊和不一样。
之后你开始吐槽大学还要做早操时,我换了宿舍,去了一个很优秀的女同学家住。相比之下,我为自我的渺小和不起眼感到自卑。经常和她争论一些东西时明明觉得是自我有理可还是会莫名其妙地输掉。那天晚上我是哭着给你发的信息。我说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人与人之间关系这么难相处,你一个劲地安慰我直到我睡着忘了回信息。总是这样。周六我一个人在她家时,一个人睡不着,总是听着电话里你的声音入睡,你讲小时候下雨摸虾的事情,我觉得自我好像都到了童年里你的世界觉得自我真的好幸福好幸福。那时候的手机话费总是莫名变多,尽管你从不承认,也总是在我打给你响铃之后再打过来。总是不定期地往我邮箱里写日记。快乐的忧伤的,笑话,歌词或是诗。讲小说里的张无忌,对芷若,他是一向敬重,对蛛儿,他是心生感激,对小昭,他是意存怜惜,但对赵敏,却是刻骨铭心的相爱。讲你去宋庆龄故居,空间里的图片文字色调清冷,让人很放心,觉得世界好寂静。所以那时候虽然高三学习压力又重,和朋友关系处理得也很糟糕,即使在这样糟糕的生活状态里,一想到那里还有这样一片宁静的乐园,就觉得好像来那里睡一觉,所有的不如意都会烟消云散一样神奇。
五月份的霉雨,倒是催促着栀子花开始疯狂地大朵大朵地开放。雨后,我们钻进郁郁葱葱的林子里,寻着甜得微微带腻的花香找出叶片后面藏着的花,有些是大大方方开得正好,有些才是一个骨朵刚被雨打开一两瓣。我们连枝带叶一齐,摘来,择好放在讲台上,窗户边,宿舍写字台或是阳台上。觉得生活就该像这些花一样纯洁完美年轻向上。
六月八号下了一场大雨。六月份的情绪却没有五月份那样平和淡然。高考过后,是铺天盖地的饭桌酒场,我好像赌气似的,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又忙着跟你回信息满口答应绝不喝多。之后自我的升学宴喝了七八瓶啤酒,穿着高跟鞋领着朋友参观我家乡。和几桌的老师同一个个喝过来,觉得好像每个人都喝过了才觉得能够表达自我的感激他们的捧场和更多的愧疚自责。差强人意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难过也只得不露声色。一到晚上却最后忍不住躲在被子里哭了出来。听了一天的家长老师们安慰,一说可惜了人才,我就涨红了眼,撇过头去。你说,有些事情虽然明白努力了不会有结果。但是还是不能放下努力啊。万一梦想成真了呢?但是大多数状况下,生活给你开挂前还是要跟你开够了玩笑。
之后慢慢地我好像看开了些。暑假开始练起了字。写毛笔字虽然很留意,但还是弄得地板上衣服上到处都是。被你嘲笑。一次心血来潮把八年级喜欢的那篇文章从抽屉里的一个笔记本中翻出来,工工整整地重新腾写了一遍,然后想拍给你看,又怕拍歪了显得字不好看。留意翼翼地来来回回折腾了好几遍。也不明白你看到这篇文章时是什么样的情绪。
……
像是一个人在水里游了很久,游累了,碰到船弦,就搭在上面跟着走一段。在这个时候,谁都能够是另外一个人的船弦……
想念能够是这个样貌的。它像是毒药一点一点地侵蚀你的心,让人一点一点失去力气,就像氢气球一样飘起来,不明白什么时候会落地。承认自我需要别人是需要勇气的,承认自我离不开一个人则会让自我沮丧卑微低到尘埃里。
……
只是记得这些零零碎碎的片段了。这些话借四年前一个陌生作者的口,我觉得好像缘分恰好让我看到,又恰好让我存了五年直到遇到你。我想让你也听听这些写进骨髓里的话。
时间回到此刻,凌晨两点半。耳机里金志文唱着,
有些难以启齿的柔弱,
在孤单夜里会滑落,
有些难以启齿的柔弱,
只能自我慢慢把握,
忽然间有一天你不再听我诉说
忽然开始明白有些人,真的成了自我难以启齿的柔弱。转眼两年要过去了,两年没见一个人,时间会冲淡他的脸。只是两年呵,没有你在的两年,却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有人说得对,不到最后,你永远不明白陪你走到最后的人是谁。只是翻着你长长的道别信,还是情不自禁的红了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