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那件事距今已有三年之久了,但它依然深深地镌刻在我的心中,令我难以忘怀。
那时我才五岁多。有一天清晨,妈妈带我去参加北京市国际象棋少儿锦标赛。为了赶时间,我们便打了一辆出租车去赛场。快下车时,我突然感觉到有一个硬硬的东西在我的脚底。我低头一看,原来是一部精美的手机。我拽了一下妈妈,又指了指地。妈妈一看是手机,犹豫了一下,便弯腰捡了起来,放进自己的包里,随后下了车。
刚下车,我便迫不及待地问妈妈:“这是别人的手机呀!你怎么能要呢?快放回去吧!”妈妈解释说:“我不是要别人的手机。我捡手机是为了找到失主。要是把它放回去的话,失主怎么能找着呢?再说,要是别的坐出租车的人捡到了,说不定就会将手机占为己有了。”我默不作声了。
过了一会儿,手机铃声响了。妈妈拿起那部手机和人交谈着。没多久,我看见一位男子急匆匆地向妈妈跑来。妈妈小心翼翼地掏出了一部手机,我下意识地一看,啊!竟然是妈妈捡到的那部手机。妈妈把手机交给了那位男子。那位男子连声道谢,并拿出二百元塞给妈妈。妈妈使劲地把钱往外推,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怎么好意思要你的钱呢?我女儿还要比赛呢,我得走了。”说完,妈妈便赶紧拉着我的手离开了。
每当我回忆起这件往事,耳畔便会响起妈妈语重心长的话语:“不劳而获,将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是可耻的。只有通过自己辛勤劳动挣来的东西,才是最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