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说,本命年的人是很倒霉的。我本来是拒绝相信的。我拒绝主要是因为我在本命年之前就已经够倒霉啦,而且都倒了三年,真的快发霉啦!但是,当小偷duang的一下把我那台唯一还有点用的破电脑给我瞬间转移之后,我只好承认这个现实。恩格斯说,社会财富往往会莫名奇妙地转移。道理我都懂,可我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这件事情,我也不知道从哪里说起,我自己在那一天的经历倒是颇为普通。具体来说,那是3月2日,星期一。早上,我六点半就自然醒,从被窝里爬出来,踏着晨曦去上班了。我早早出门是因为喜欢和不得已。喜欢是因为早上人很少,天说亮没亮,说暗不暗。那种感觉安宁静谧,是我喜欢的。不得已是因为我住得有点远,上班路上很花时间,而且早点走不用挤早高峰。要知道,被一群死胖子挤在地铁上,还要闻到满车的鸡蛋灌饼的味道真的不舒服。
因为自然醒的缘故,我甚至有一些开心。在地铁上还很装逼地看起了看似高逼格的书《白夜行》,其实这书是我从盗版书摊上淘回来的。我现在可买不起书,要是因为买书而不买药吃,大夫知道了该活吃了我才对。实际上,这本书我已经看过了好几遍了,书里面的错别字我也已经都挑出来改过了,这大概是被处女座老板逼出来的伪处女座行事风格。之所以一直看这本书也不是有多喜欢这本书,主要是因为买新书。
我并没有多认真地看书,因为我在地铁上顺便观看了日出,大红色的太阳跟着地铁走,让我甚至怀念那些已经逝去的光阴。尤其是某一天晚上我得了胃肠炎,呕吐一夜之后,早上看完急诊后坐在地铁上去上班,那天的朝阳柔和而又平静,我坐在地铁里像重生了又像是要去死。那时候,我希望我搭乘的是一辆永不到站的地铁,可是地铁的停靠总是把我拉回现实。
出了地铁门,天就大亮了。门口的煎饼摊和灌饼摊,主要是灌饼摊飘过来的香味着实吸引着我。可我的内心自动响起一个声音,不要吃荤,不要吃油,不要吃路边摊。要知道,我的心情是很沮丧的。我每天都要路过这样一个香味飘荡的街道,多达两次,却要过而不吃!
我知道,我要接受住考验,忍住,忍住,再忍住。大夫说了,我是她治疗过程中,坚持得最好,效果最明显的一位。那就是说,我相当于一个优等生!也许再努力一下,就能成为大夫医治史上的一朵奇葩!到时候,大夫就可以仰天长啸出门去,开开心心把休退了。
虽然那些价值连城也买不起的药成功控制了我的顽疾,但同时,我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已经几个月没有吃过肉了,胃也被药给整坏了。虽然我坚持少吃多餐,并坚决吃素(虽然在我的基因中,鸡腿被认为是素菜,不过我也没有吃过),但是我的体重还是成功地被催上去了10斤。这就是药的效果。
当然,我付出的不仅仅是这些。还有大把大把的票子。我的生活基本就是每天忧心忡忡地去公司上班,到月末了,领到公司发的那一点点钱,交给医院,还来一大堆药片。为此,我想了很多招数,比如,把那些药费的收据放在老板可以看见的显眼位置,以博取同情心,希望能涨工资,可是处女座老板竟然会无视多出来的一张纸。我又想了一招,认真工作,每天努力努力再努力,结果,老板还是无动于衷。于是,我知道,老板不会给我涨工资了。
当我开始吊儿郎当地混生活的时候,我发现看视频是很能打发时间的。当我看着郭芙蓉一掌排掉吕秀才的门牙的时候,我忍不住笑出了声。这是上班以来,第三次重复看这部电视剧了。就在这个时间,同住的阿苏发来QQ。他的原话是这样说的:我们的门被大风刮开了,你的电脑不在床上,我的电纸书也不见了。
鲁迅怎么说的来着,我对啥总是抱着点啥的幻想来的,是吧?我对这件事情始终还是抱着一点幻想的。于是,我再三盘问,最终确定了事实的真相。我抱着希望,希望时来运转,不用变卖的电脑,我那能看片,能游戏的电脑,在我计划着是三千还是两千卖掉它的时候,它就被转移了。我立马想到,三天前,我偷吃了冰箱里不知道是谁的一个冰淇淋,因为之后没有买到同款一直在纠结的事情。这一定是老天的报复!
我确定,有一个瞬间,我像个泄了气的皮球。那一瞬间,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事物在我眼里失去了光彩,秀才没有门牙吹不灭灯盏的场面不好笑了,亮司无法射精的问题不再揪着我的心了。下一个瞬间,我甚至立马就原谅了小偷,我甚至幻想了小偷前来偷东西的场景。
在这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有一位小偷,他容貌清瘦(我喜欢这样的设定,要是个丑鬼,那就让他去死吧),大概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不过,这一点不用点名,留着幻想是更好的选择。他前几天的劳动收获颇丰(据楼下的告示说,他已经作案一段时间了),今天,他一觉睡醒来之后,决定出门碰碰运气。
在转悠了好几个楼之后,小偷先生决定选择我所在的这栋楼。在电梯间,他碰上了住在楼顶的老大爷,老大爷用奇怪的眼神盯着他。他心里有点紧张,在按11层的时候,不小心按下了12。紧挨着的两个数字,总是让心慌的人容易犯错。11楼的某间房是他不久前就在盯了,可是到了12楼,他突然决定冒冒险。
过惯了踩点,行动的生活,偶尔一次的大冒险,就像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突然去偷情一样,小偷先生的血脉贲张。仿佛在那间门的后面,有一个丰乳肥臀的情人一般。小偷先生贴着门听了半天,他听见自己的胸脯子跳动的声音,像是爱情来了一般。小偷先生敲了敲门,喊了几声快递,然后躲到暗处观察。喊快递来了是检验屋里有没有人的唯一标准。这是行窃多年的习惯。屋里没人。
小偷拿出自己的钥匙,轻轻一捅,门就开了。他行走江湖这么多年,开锁的技术是自己的骄傲(其实关于这一点,那门只要用力一推,就自己开了)。小偷先生血脉贲张,他甚至感觉自己的神经末梢全都勃起了。他的情人就要出现了!!
进门的那一瞬间,小偷先生释放了自己所有的幻想,因为他看到一个穷鬼,两个穷鬼,三个穷鬼的窝。打击是沉重的,这样的打击,总够让小偷先生的神经末梢阳痿一阵子了。小偷先生缓了一下,决定践行“贼不走空”的伟大原则。在第一个房间里,小偷先生发现了三个长毛的饭盒和一地的袜子,以及床上放了至少八个没有洗的内裤。幸好,小偷先生没有强迫症,要不然,他可能要收拾一整天了。
在第二个房间,也就是我和阿苏的房间里,他发现了在上铺被药膏包围的书桌上有一台没装电池,从外形上看上去破旧不堪,且因为长久没有清洗而显得肮脏无比的电脑,那就是我能看片,能游戏的电脑。小偷尚不满意,在下铺搜索,结果搜到了电纸书,那就是前两天刚刚坏了的阿苏同学的电纸书。
在第三个房间,我不知道小偷先生看到了什么。他所有关于情人的幻想应该在第三间房子里应该有所实现。在我的想象中,他出门的时候,应该红着脸,偷看了两眼挂在窗台上的已经彻底干透的女士内衣。第三间房是一个女生的闺房。就是那个女生,在之前一天,提醒我说,最近有小偷,请务必防范。
小偷在第三个房间里拿走了什么,我无法知晓。当我面对警察详细描述自己并不知情的受害过程的时候,那个女生面露难色地表示自己并未丢失东西。我心里激动又有点失落,毕竟丢了东西,不是中了举人,没有必要直接疯过去。有时候,我还是挺想疯过去的,但是,我还病着,情绪不能太过了。来问案情的叔叔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他的制服总是分散我想要集中的精力。后来,在调出来的监控录像中,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一个面容清瘦,容易勃起的男人出现,而是查到了一个带着假发,面容模糊的人,背着一个黑色的包在电梯里躲避摄像头。
当我面对案发现场的时候,我心里平静,甚至有点不知道如何说,是感激还是厌恶,或者说是失望。我对一切都已失望透顶,所以,对这样的偷窃也能保持平静了。要是在以前,我大概已经拍案而起(主要是因为拍到了桌子,手很疼,所以不由自主地跳起来了),和小偷家的祖宗三代都进行过三温暖了。可我,没力气了,我只是瘫坐在椅子上,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坐了一会儿之后,我想起来还没有吃饭,自己起身,煮了一袋饺子给自己吃。
吃完饭,终于相信,本命年不穿红内裤果然是很危险的。于是,我把锅刷了,躺在床上,发了一条微博:本命年倒霉事之第一件,遭小偷,电脑被偷,不知道银行卡里的钱有没有被偷。后来,我睡过去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我看到小偷登陆了我的微博,并用我的微博发了一条状态。他说:穷鬼,no money no money but you,就一台破电脑,白偷一场,啥密码都没有,就一个微博。我轻轻地来,就正如我轻轻地离开,我挥一挥衣袖,只带走电脑一台。
我摸了摸头,摸了摸脸,发现自己复发了。所有痊愈了的地方,病魔都重新蠢蠢欲动。就在那一刻,我的内心终于崩溃了!于是,我安静地起床,上班,下班,吃饭,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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