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备受各界关注的情况下于11月9日开幕,11月12日闭幕。为期4天的全会听取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中共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后“首次提出的政策目标和改革路线图”,“被视为中共未来10年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中国今后的政局走向、经济发展、区域平衡等都有深远影响”。此次会议的意义重大,有学者说,其地位与作用可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媲美,甚至超过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影响。通过阅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我们可以感受到这次会议所传达的改革力度是前所未有的,会议以围绕改革为主题,涵盖了经济、文化、生态文明等各方面。海内外都十分关注这次会议并给予了积极地评价。读完《决定》相关的内容,我对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很有感触。
此次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改革中,国家做出了这几种调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完善****司法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等。依法治国是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前提和基本构架,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中国的整体战略布局,翻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的新篇章,使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深入改革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
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坚持人民的权威、执政党的权威、国家的权威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体现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司法保障制度主要体现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目前法治建设领域的主要矛盾,如今集中在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上,我觉得十八大报告已经提出了,有学者总结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和老的十六字方针有非常大的区别,老的提法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次三中全会强调法律权威,就是要从“有法可依”向“科学立法”的转变,前者解决的是法律“有和无”的问题,后者解决的是法律“好和坏”的问题这是一个更高的要求。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是凭空而来的,良法善治才有权威。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努力实现我们的法治梦、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