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说: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不公平”一词在当今中国社会经常可以听见,所以,在2010年全国两会上温家宝同志曾多次言及公平正义话题,坦率地表示,我们现在的社会还存在许多不公平的现象,这些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一句“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至今令人印象深刻。
这次十八大报告不仅提及社会的公平正义,还提出推动经济、教育、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平,亦明确提出共产党人要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这“三个公平”摆脱了以往道德式的提法,以权利为基础,以权利与权力关系的处理为切入点,与人类先进文明制度相符合,提得非常有价值,也很有针对性,会让老百姓生活得更有尊严。
权利公平。实现权利公平的途径主要是充分保障每个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这包含了权力不侵犯权利,权力为权利而生,权力为权利而存,所以,权利公平是地位平等的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机会公平。每个人都有权利参与社会管理的一切方面;有机会让每个去争取,去奋斗某个目标或某些资源,并且这个机会分配的过程是公平的、公正的、公开的;机会公平实际体现的是过程的平等和正义,人们往往因为机会公平而服从结果,也因为机会不公平而发生冲突,所以,机会公平是利益起点平等的体现,是社会和谐的过程保障。
规则公平。指立法正义。法治得以实现,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良法盛行。如果权利与权力对立起来了,必然要激化社会矛盾,所以,规则公平是制度和标准平等的体现,更是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关键一环。
“三个公平”既彰显了我党公平正义的执政新蓝图,也是“以人为本”核心价值观的的充分体现:一个充满自信和力量、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政党,一方面对自身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另一方面有勇气和胸怀去改革和完善自己,同时也十分注重和关切百姓的期盼、要求和希望,因为如果任由不公平、不正义的现象持续蔓延,必然会影响百姓的幸福感和社会的和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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