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看完妮可基德曼首次担当制片的《兔子洞》后,片中一段话迟迟萦绕在心中。那是妮可所演的女主角贝卡,问她的妈妈“悲伤是否会消失”时,妈妈回答她的话,翻译过来,大致是如此:“他们不会消失,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改变;有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他们了,可是某个时刻他们又会突然浮现;继而你的心会一沉,但你不会一直沉溺下去;慢慢的,你会觉得,其实还好;这种无能为力的悲伤,其实也还可以撑过去。”不管是亲情还是,我想绝大部分人都明白,离别之所以令人如此心痛和难过,是因为我们和离开的那个人曾经共同经历过那么多相同和开心和快乐——曾经拥抱得那么紧、也曾经一度离“一辈子在一起”的山盟海誓那么贴近。
我觉得每段感情也许起初都差不多:在你觉得工作快要充斥你全部生活的时候,突然就出现了这么一个人;也许一开始这个人并不让你觉得有什么特别,但你会觉得,因为这个人,好像有些跟工作无关的东西,有些已经沉睡了好久的东西,突然间就苏醒了;你会告诉自己不要太过认真,因为这个人很可能也是过眼云烟;然而这个人会向你承诺,会告诉你应该再一次相信。故事,一定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你告诉自己要理性,但对方依旧还是会慢慢占据你越来越多时间;花时间去想这个人、花时间去考虑跟这个人的未来、花时间去幻想自己和这个人可能会出现的快乐和难过;其实跟星座也许没有太多关系,每个陷入爱情里的人也许都是一个样子。
然后,你们会相见、你们会接吻、你们会做一些你所幻想的事情。跟所有故事一样,只要是两个人相处,问题总会出来。尽管我们都明白,却不见得就能平静对待一场离别,我们只是,慢慢改变了,慢慢觉得这场离别自己可以撑过去而已,讲到底,似乎又是一个“不允许哭泣的场合”。因此,我也有朋友认为恋爱最美好的阶段,是彼此互相暧昧却还未确定关系的时期——因为这个时候,彼此眼中有的都是对方的好,没有热恋后的争执和吵闹,连当下思念的煎熬都是甜蜜的。只有这个时候,是恋人眼中,两个人最需要彼此也最深爱彼此的时候。这个时候,是我们渴望“拥有”的时候,这个时候的我们心中没有跟“离别”相关的字眼。
袁泉有一首歌叫做《读过的诗》。这是她所有歌曲里面我印象最深的一首歌。姚谦的填词确实避免了这首情歌流于俗套,再加上袁泉与生俱来的文艺女青年特质,这首歌就像是为她量身定做一样合适。歌词里说,每个与你恋爱过的人都像一首独特的诗:他的个性就像是诗的风格;他的样子就像是诗的行体;他的行为举止就像是诗的遣词造句。谈过的恋爱像读过的诗那样:只要一想起一个字,思念就会突然泛滥,全诗的字里行间都会显露出来。恋爱像诗一样,以独特的方式留存在记忆里,简单又隽永。爱情一样,人生也一样,没有狗血情歌和言情剧中那么多巧合和障碍。或许更多的人,像是《读过的诗》中一样,没有给你带来什么冒险和刺激,留下来的只是“你皱眉的脸,你沉睡的脸;跟我说再见,你平静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