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资金方):
乙方(贴息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提供个人名义的资金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办理存款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存款要求:
1、 款项来源:安排合法干净有效资金,个人款。
2、 存款金额:合计:人民币3亿元。
3、 存款期限:定期三年。
4、 存款利息:此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执行,由存款方所得。
5、 贴息:一次性贴息 %(其它居间方由贴息方另行承诺)。
6、 接款银行:中国银行 支行。
7、 存款凭证:开设个人帐户,转定后同台贴息,甲方拿走银行大额存单。
8、 存款步骤:甲方自由开户(开存接款卡,存款预留电话号码由乙方指定),自由存款,(进款后报户名及金额)指定柜台转定。
9、 甲方向乙方和存款银行出具承诺书(保证此存款在三年存款期内不提前支取,不挂失、不质押、不转让、不查询、不开通网银等电子银行和查询功能)。
10、 存款到期次日,存款凭银行存到存款银行无条件一次性提取存款本金和利息。
二、 操作程序:
1、甲、乙双方按以上约定执行,本协议网签后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表订票,甲方代表到达操作银行所在地,收取定金万元,其中打给银主伍万,其余拾伍万宾馆保险箱共管,资方到达后互验资金并在存款前首单5%收取保证金共管。
2、存款:甲方存入首单1000万元后,定金拾伍万元立即归资金方自由支配。
3、支付贴息和居间劳务酬金:甲方到指定柜台转定与5%贴息同台交割。乙方在2小时内根据甲方和居间服务方提供的分流表支付贴息和佣金分流到指定帐户,甲方和居间方收到贴息和居间酬金后,甲方出具六不“承诺书”交给银行官员,甲方可多资进款,批进批结,批结批清,直到本次存款业务完毕,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找存款方,否则视违约。
三、违约责任
1、若存款人不到达存款所在地,则退还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存款到位后,乙方不能转定或不能结清一次性贴息和居间方的酬金,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所收定金不退,乙方不以任何借口追索。
2、若甲方到达目的地无款存入,或者甲方提出本协议约定之个的其他条件。则视为甲方违约。
3、若甲方达到后,乙方提出别的额外存款要求,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此存款业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的签字人为最终责任人,双方应严格执行,均不得提出新的条件和要求,否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总金额的1%赔偿金(其中含居间方0.5%)。不论任何一立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与居间方无关。
甲方(资金方):乙方(贴息方):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