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 根据相关史料的记载,黄帝是中国古代礼法制度的创建者,他创造了包括嫁娶、丧葬等各种礼制。这种说法为很多人所认同,所以中国古代鸿儒孔颖达在《礼记正义》提出的一些说法也是有可取之处的。 《尚书大传·略说》云:“黄帝始……礼文法度,兴事创业。” 《白虎通义》说:“黄帝始作制度,得其中和,万世常存。”又说:“黄帝始制法度,得道之中,万世不易。”意思 一样,都是说黄帝是礼法制度的创制者。 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依据古史传说和纬书残篇详细论述了五礼产生的时代和经过,其文冗长,今摘录如下: 案谯周《古史考》云:“伏羲制嫁娶以俪皮为礼。”则嫁娶嘉礼始于伏羲也。案《帝王世纪》云:“神农始教天下种谷,故人号曰神农。”案《礼运》云:“夫礼之初,始诸饮食,燔黍捭豚,污尊而饮,蒉桴而土鼓。”既云始诸饮食,致敬于鬼神,则祭祀吉礼起于神农也。又《史记》云:“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则有军礼也。《易·系辞》“黄帝九事”章云:“古者葬诸中野。”则有凶礼也。又《论语撰考》云:“轩知地利,九牧倡教。”既有九州之牧,当有朝聘,是宾礼也。若然,自伏羲以至黄帝,吉、凶、宾、军、嘉五礼始具。皇氏云:“礼有三起,礼理起于太一,礼事起于燧皇,礼名起于黄帝”(阮元:《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第1223—1224页)。 孔颖达的说法不尽可信,将礼的起源追溯到伏羲、神农显然过早。他的说法可取之处是,以“五礼”为线索考察文明起源,囊括了婚丧嫁娶、农业生产、宗教祭祀和军事战争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而具有研究制度文明起源的意义。同时,“礼有三起”的说法,将礼的起源分为“礼理”、“礼事”、“礼名”三部分,认为黄帝之前已有“礼理”、“礼事”,但没有形成“礼名”,黄帝时代才有了“礼”之名,肯定了黄帝时代是制度文明正式形成的时代,这个看法也是很有价值的。 《云笈七签·轩辕本纪》说:“(黄)帝始制七情,行十义之教。七情者,喜、怒、哀、乐、惧、恶、欲七情也。十义者,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十义也。黄帝制礼作乐之始也。”还举例说明黄帝和他的大臣通过衣冠制作来推行礼制的情况。这里“七情”、“十义”之说显然是后世附会以儒家的道德之说,不可全信。 黄帝创嫁娶制。《路史·疏仡纪·黄帝》云:“氏定而系之姓,庶姓别以上,而戚殚于下,婚姻不可以通,所以崇伦类,远禽兽也。”《通鉴外纪》:“嫁娶相媒。”《世本》张注:“黄帝始制嫁娶。” 黄帝创丧葬制。依据考古发现,在原始社会早期,人们不掩埋死者,没有丧葬礼制。《·滕文公上》说:“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旧石器时代中晚期已经有了葬制。到时代丧葬制度已经相当完备。《路史·疏仡纪·黄帝》云:“(黄帝)乃饰棺衾以送死,封崇木以当大事。”《路史·后纪五》云:“棺椁之作,自黄帝始。”《事物纪原》卷九引《黄帝内传》:黄帝“斩,因置冢墓”,并进行祭祀。 来源:公祭轩辕黄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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