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欢树阅读答案
题目:
1.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儿子作文比赛得了第一,母亲却说她小时候作文写得还要好。她这样说是为了激励孩子成为作家。
B.母亲本来喜欢花木,“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这“别处”指的是为儿子治病和找工作。
C.母亲以为合欢树第三年的复生“是个好兆头”。作者写这一点是暗示,母亲因为操心儿子的病以致有点迷信了。
D.在质朴的老街坊眼中,生活、健康与工作显然比文章,比获奖更重要。
E.“悲伤也成享受”,是说人在独自静静地怀念逝去的亲人时,即使悲伤,也会有某种温馨的感觉
2.本文一开头就写了儿子小时候与母亲的一场小冲突。你认为这样写有什么个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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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在文章中三次提到自己的年龄。你认为他在二十岁以后和三十岁以后对母爱各有怎样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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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章在对那个看树影儿的孩子的拟想中结束。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种写法的特点和效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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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AC
2.(1)突出母亲年轻时争强好胜、不免孩子气的性格,使母亲的形象一开始就显得很率真可爱,这与后文中母亲因操劳而早逝的可敬形象构成比较。(2)展现母子俩以前有过一段简单快乐、无忧无虑的生活,这种快乐的生活气氛和简单笔调,与之后的生活困境及后文压抑的气氛构成对照。(3)这样一篇回忆母亲的文章如此开头,十分别致,增强了文章的生活情趣和艺术吸引力。
3.(1)二十岁以后,作者双腿残废,母亲为了给他治病和帮忙他学习写作而努力不懈,直至因过度操劳而早逝,这使他体会到母亲的执著与无私。(2)三十岁以后,作者在创作上接连获得成功,他感念没有母亲就没有自己的此刻,痛定思痛,更体会到母亲的深厚与恒久。
4.想表现的是:①母爱是普遍的;②母爱又是独特的。写法的特点和效果是:①以一种间接的、含蓄的方式抒情;②含而不露,韵味悠长。(意思对即可)
【合欢树原文】
合欢树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很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把她气得够呛。但是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为了我的腿,母亲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尽管医院已明说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但母亲不死心,她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钱买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服用,让我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可母亲仍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这对于瘫痪病人实在太悬了。之后母亲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最后绝望,但又抱了新的期望。“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一样锲而不舍。
三十岁时,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母亲为什么早早地走了呢?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老天爷可怜她,就召她回去了。”这让我心里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几年前,老街坊们就提醒过我:“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听了心里一阵抖。还说,我家原先住的房子里此刻住了小两口,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小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起来,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花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再过一年,母亲去世,我们搬离了同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悲痛弄得我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外边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来到老院子,老街坊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眼前。大伙都不明白我获奖的事,也许明白,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但我再难看见它了,因为老院里扩建了小厨房什么的,过道窄,摇着车进不到里面的小院儿。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着车进去看看。
我告别了老街坊,摇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明白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样种的。(取材于《史铁生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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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欢树读后感一:
《合欢树》是史铁生早年的作品,距今已有二十多年。史铁生的作品一向以清淡悠远见长,而《合欢树》同样秉承了这种平淡之中见真情的特点。
文章能够母亲生前和死后分为两个段落。在回忆母亲生前场景时,作者用了超多的笔墨写母子的生活细节:10岁那年“我”作文得了第一,母亲居然不服,盎然童趣跃然纸上;20岁那年“我”双腿残疾,母亲因此劳累奔波,但终究无济于事,绝望与期望的交替出现将这一切渲染得更加哀凉;30岁了,“我”在写作上小有成就,但是母亲已经乘鹤西去,那里作者将“我”对母亲的怀念与感激描绘得不动声色。母爱的博大与厚重在前部分篇幅里处处可见。
“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
《茶馆》的创作意图是十分清楚的,它透过“裕泰”的茶馆陈设由古朴→新式→简陋的变化,昭示了茶馆在各个特定历史时期中的时代特征和文化特征。开始时,茶客的弄鸟、吃茶、玩虫,虽有些略带古风的声色,但由于“侦缉”的出现及“莫谈国事”的纸条,一动一静,均产生着一种压抑的气氛。(lzcn)第二幕中,“裕泰”的生存,及茶馆设施的更新与场面的收缩,无疑暗示着茶馆在这个矛盾不断加剧的社会中所作的抗争。茶馆中的“洋气”以及那张越写越大的“莫谈国事”纸条,则预示着更大的危机。到了第三幕,不仅仅“莫谈国事”的纸条写得更大,数目更多,而且旁边还有一张纸条:“茶钱先付”。这证明了茶馆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而“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显然反映了一种因果联系。
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时,妈妈会告诉我,做一个有爱心的人,读《十一只天鹅》时,妈妈又会告诉我,小女孩很爱他的哥哥,爱是会创造奇迹,读《丑小鸭》时,妈妈告诉我要拥有梦想,永不放弃……就这样,《安徒生童话》伴我度过了童年。
无疑,在作者眼里,合欢树是上天对他思念母亲的安慰,是母爱的一种象征。也因为这样,作者不断地流露出“欲罢不能”的情绪。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
文末的升华无疑是全文的点睛之笔。作者将自己对人生的期望寄寓在新生的孩子上。“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明白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样种的。”
在这个孩子的设计上,我们明显地感到作者流露的物是人非的苍凉,但所幸作者只是一笔带过,所以那里表现出的消极和颓废反而能为全文增添一种沧桑感;倘若作者此处笔墨过多,我想必须颠覆了母亲对儿子的期望。从史铁生的一生看我更期望给“合欢树”赋予用心的好处。它不仅仅是死后母亲的象征,而且是作者趋于成熟的人生感悟的见证。
《合欢树》是一篇赞扬母爱的文章,尽管全文开篇就确定下了忧伤与怀念的基调,但是其对独特人生的独特感悟,依旧耐人寻味……
《堂吉诃德》这本书是西班牙历史上里程碑式的二十本书之一。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正确对待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合欢树读后感二:
这些年,我已读了不少喜欢的的作品了,也了解了不少的作家了,心灵也丰富了许多。感觉自己的气质也有了必须的改善了,正如那句:“腹有诗书气自华”。在那些众多的文字中,我最喜欢的当是史铁生的文字了。他的文字对我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力,有一种强烈的共鸣感。
他的文字是灵魂的舞蹈,是心灵的飞舞。每次读他的作品,心中便泛起一阵阵涟漪,有时是波涛汹涌。读他的文字总会触动我的心弦,总会引起震颤,有时会弹奏出一曲绚妙的心灵之舞。读完他的文字总会有一种韵味无穷的感觉。
文字在他笔下便有了灵魂与情感,有了生命与力量。读他的文字叫品读,感受他的文字是在感受人生,他的文字不止是文字,而是生命的舞蹈。他的文字我几乎全部读过了,无论是他的小说,还是随笔或是散文,每一篇都是那么地令我喜爱,总会给我带来有一些触动。就拿他其中的一篇《合欢树》来说吧。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但是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就应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
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样明白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期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期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
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样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之后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最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此刻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期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在树林里吹过。
以前,我一向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我震撼于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儿小院儿,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活,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
有一年,人们最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先住的房子里此刻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
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明白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着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小院儿里只有那棵树。
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不明白我获奖的事,也许明白,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
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当我读到了这篇文章时,我流泪了,肆意地流了,情不自禁地流了,心中的某种情愫被瞬间激发,瞬间感动了,那种是感动那么地深刻,流过泪之后,我发现我已从阴霾中走出来了。我对自己说,没有感情,我依然要好好过,依然要坚信自己的路,说的那么地坚定,坚定如铁。
生活不止有感情,感情不是全部,还有那么浓厚的亲情,那么深的父爱与母爱,还有珍贵的友谊,不止于此,还有那么有好处的事要去做,还有那么多人的关心。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自己,无论如何也要用心生活。活着就是一种完美,我对着天空脱口而出。天空好蓝,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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