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中职专业教学计划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教学计划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安排教学任务、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学院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性文件。为更好地突出我院中职办学特色,培养创新人才,规范我院中职教学计划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XX]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修订和完善各专业教学计划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立德树人,要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为抓手,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使我院中职各专业能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二、基本原则
1、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
修订和完善教学计划必须进行充分的社会调查,要特别关注本专业领域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技术发展态势,使修订和完善后专业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地方、行业特色和中等职业教育特色。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确定专业具体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
修订和完善教学计划要坚持德育为先,加强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素质、能力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要注重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要加强能力培养,特别是重视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
3、坚持突出针对性、应用性的原则
修订和完善教学计划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按照职业岗位或岗位群的要求设置课程。基础模块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性内容;专门化模块是适应学生学习相关专业需要的必修内容;拓展模块是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继续学习需要的选修内容。要适应就业市场的变化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兼顾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的要求,专业实践课程教学要强化专业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熟练掌握基本技能。
4、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则
修订和完善教学计划要认真研究各专业在新的形势下教育教学与社会经济相结合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统筹规划,重视实训教学的安排与落实。要有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及时间保证,并注重内容和效果。坚持做中学、做中教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正确处理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学时比例,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
5、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修订和完善教学计划要自觉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定,根据行业、企业的特点,结合地区、学院及专业的实际情况和办学优势,在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和学时安排等方面注重灵活性、体现职业性,保持一定的机动性,发挥优势,形成特色。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根据区域经济、行业特点和社会发展需求,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手段和方法上有一定的灵活性。
三、招生对象与学制
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1年为主。
要建立更加灵活多样、满足学生需求的学习制度,积极尝试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建立学分银行,探索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等方式。
四、培养目标与要求
学院中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为:培养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够将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结合起来;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继续学习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一定的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应按照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五、课程设置与要求
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课及其他选修公共课程。其任务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奠定基础,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促进终身学习。课程设置和教学应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加强与学生生活、专业和社会实践的紧密联系。
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课为必修课,学生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物理、化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作为公共基础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也可以多种形式融入专业课程之中。各专业还应根据需要,开设关于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人口资源、现代科学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
专业技能课程的任务是培养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应当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采用基础平台加专门化方向的课程结构,设置专业技能课程。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并注意与相关职业资格考核要求相结合。
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学校和实习单位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评价标准,组织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并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重视校内教学实习和实训,特别是生产性实训。要在加强专业实践课程教学、完善专业实践课程体系的同时,积极探索专业理论课程与专业实践课程的一体化教学。
六、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基本内容:
1.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
2.培养目标、人才规格
3.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4. 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
5.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
(二)时间安排:
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假期12周。周学时一般为28。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三年总学时数约为3000-3300。
实行学分制的专业,一般16-18学时为1个学分,三年制总学分不得少于170。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共5学分。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允许不同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上下浮动,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和学时。
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其中顶岗实习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确保学生在校受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年。要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各专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专业,教学时间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习实训累计总学时不少于半学年。
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或对职业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课时比例作适当的调整。实行弹性学习制度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活动的时间。
教学计划的课程设置中应设立选修课程,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0%。
七、教学计划管理
中职各部应按照本《意见》的要求,修订教学计划。根据需要,各专业可制定年级实施性教学计划,中技、高技各专业依据有关规定,参照本《意见》执行。教务处负责对各专业教学计划修订工作统筹指导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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