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
关键字:食品安全; 体系建设;监管
一.食品安全问题实地调查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基本解决温饱后,食品质量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尤其近几年来,多起恶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消费者在警醒之余,对身边的食品的安全关注度更高了。 那在我们的同学中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在当地一所中学门口进行观察,发现一些不法商贩又瞅准了校园门口这块宝地,不出校园百米的道路一边摆着3个露天小摊,5家早饭、还有饮料和文具混合在一起的杂货店。学校一放学,这些小摊子上便围满了人。走进炸鸡肉的露天小摊一看,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啊!这油锅发出呛人的油烟味,锅里的油除了泛黑,还特脏。每当路上人车流动、尘土飞扬时,这些小摊上的食品上粘满了灰,多不卫生! 经过调查,我们还发现:在一些学校前,大门口被销售零食的小卖铺、流动摊点包着。在各家小卖铺内摆放着各类花花绿绿的小食品,有北京烤鸭、香辣的鸡翅、公爆鸡丁、汉堡鸡腿,还有串串香、周长江应有尽有,五花八门。有些食品由于长期暴露在外,外包装上都落上了厚厚的一层尘土;有些食品袋上雨水的痕迹依稀可见;大多数食品的包装都极为粗糙,很多都没有生产日期。随便拿几样小食品,发现塑料包装袋上的油腻不仅黏手,而且还伴有一股难闻的味道。专家指出,此类小食品均为‘黑窝点’加工而成,用面粉经过压制后,撒上调味品,再盗用外地包装袋装好,进行批发或零售。通常此类食品在加工时,卫生条件都很差,加工地点也很隐蔽,由于价格便宜,消费对象多以学生为主。 小贩们手忙脚乱,收钱、找钱、卖货一气呵成,同学们也没有闲着,才两分钟功夫,有的同学已经“光顾”了三四个小摊,嘴里嚼着火腿肠,一只手举着盛着辣汤的塑料杯,另外一只手还伸出买香辣鸡翅。我还看到,很多同学买了这些零食以后,直接用手抓着往嘴里塞。而这些抓零食的手,正是刚刚攥着纸币的手,
不知上面沾了多少有害的细菌啊!据调查,学校周边的大部分摊点所卖的食品很多都是假冒、劣质及“三无”产品,饮食从业人员很多都没有健康证,卫生安全状况可想而知。
剥开这些小食品神秘的面纱,让我们看看它们会对人类的健康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1.麻辣食品
味道独特、价格低廉的麻辣小食品,是不少同学们的“最爱”。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麻辣小食品存在着诸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以伪充真,有些麻辣小食品,如羊肉串、北京烤鸭等要本不是肉制品,而是用豆制品或面筋冒充的;二是不符合卫生标准,大多数麻辣小食品存在着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以及铅含量等卫生指标超标的情况,属不合格食品;三是“三无”产品比比皆是,食品外包装粗糙,大部分包装袋上只有“××食品公司”标识,既无生产厂址,也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还有一些包装袋上虽然印有商标,但卫生许可证一栏却空白。
2. 饮料
因为天气还比较炎热,所以一些五颜六色的汽水自然让同学们“爱不释口”。它是由人工合成甜味剂、人工合成香精、人工合成色素和碳酸水,再经过加充二氧化碳气味制砀。值得注意的是色泽特别鲜艳的汽水里面含有大量的人工合成色素和香粗,会给人们造成潜在伤害。人工合成甜味剂包括糖精、甜蜜素、安塞蜜和甜味素等,这些物质虽不被人债权吸收利用,但多用还是对健康有害。所以,一些彩色水棍、彩色冰砖、彩色胶糖等也和彩色汽水一样,建议大家不要食用。
仔细回想这一连串的食品问题,发现并不是偶然巧合,而是目前特殊条件下多方社会经济道德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间,原有制度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明显有些“力不从心”,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当前法律的盲点和漏洞,大肆造假,以谋取不法利润。当前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观念的淡漠也大大加重了食品安全的危险,而且当前的政管力度尚需加强也是原因之一,个别地方政府处于对保护地方利益或一己私利的考量,对于食品造假者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更加助长了造假者的嚣张气焰。此外,当前社会“金钱至上”“利润第一”的道德观无疑更加深了造假者的危害性。纵观原因种种,我们不难发现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跟我们目前特殊的社会大环境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只有从多方面着手,才能真正解决当前问题。
面对当前日益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大致可以从三方面着手。
a.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各种法律和规范的制订
好的法律和规范不仅能够打击造假违法者,而且还可以保护守法者,规范市场体系,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合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要健康,政府引导很重要,而政府最重要的方法就是通过制订完善的法律体系,只有制订了完善合理的法律政策体系,就等于对于那些不顾人民生命安全的造假者堵死了最后一道漏洞。使他们在违法造假时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b.要加强政府行政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力度
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执法必严”就成了打击造假者最直接最严厉的途径。地方各部门因加强自身管理和对市场的监管,不能因为处于各种原因而对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视而不见。最为人民信赖的执行者,在这点上因该充分展现一个为人民生命安全保卫者的形象。
c.加强新时代的社会道德教育刻不容缓
所有那些昧着良心的造假者无一例外的是道德沦丧的德典型。对于这种金钱至上,一切向看的社会风气,只能从加强社会道德教育层面上去解决,要倡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新风气,大力学习“八荣八耻”的新时代精神,从根本上消除造假,违法赖以生存的土壤。
从食品安全入手,只有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百姓才能安居乐业,和谐社会才能真正建立。
二.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分析
中国食品业在经历了2008年的牛奶之觞后,度过了较为平静的一年,但年终岁尾的“问题奶粉”又死灰复燃,可口可乐“雪碧含汞”,“主食转基因”安全问题引起全民激辩,春节期间,海南毒豇豆席卷全国种种食品安全问题,使得人人自危。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敲响了警钟!2010年2月9日,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三位副总理携15部长共保食品安全。 在中国,遭遇有害、有毒、非健康食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常态,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7日下午3时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提出的“毒奶粉”等假冒伪劣产品时,温家宝说,对于整个社会来讲,道德问题十分重要,“我以为诚信和道德是现代社会应该解决的紧迫问题。”
1.企业:拷问“道德底线”
在中国,之所以出现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与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是有关系的。当企业违法时,中国法律对其的处罚是: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种标准的处罚丝毫不能威慑到保障食品安全本来是身为食品生产企业最低的、最起码的要求,企业应加强自律,坚守食品安全的底线。但是,一些食品加工企业为了一时的利益,
在整个行业“潜规则”的怂恿下,不惜损害百姓的健康,冒着法律的风险,干起缺德的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月24日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指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强。 检查发现,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企业还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产品召回、索证索票方面的制度。
企业以社会责任为基础,消费者的信任是企业生存的前提,一旦丧失消费者信任,即使是百年老店,也只有破产一条路。可以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日本企业在经营时不忘社会责任,以诚信为本,获得消费者的信任,才得以最终做大做强。
2.政府:堵不住的“监管漏洞”
食品安全工作年年提,但各种事故仍然频频发生,“苏丹红、毒药火腿、三鹿奶粉”事件让人们不寒而栗,我们遍查食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要发现一个盲点还真难。纵观以往发生的各种食品安全问题,不难发现,有关部门总是在放 “马后炮”,当“事后诸葛亮”。虽然事故发生后,各级有关部门都行动迅速,查禁措施也十分得力,但如果缺乏有效的事前监管,总是在付出沉重的代价后才突击行动,这种“闻灾方重视,亡羊才补牢”的监管价值何在?
食品安全中如魔咒般的老问题,——为什么“日常检测”总一无所获,“紧急抽查”的结果总“石破天惊”?管理部门的回答,早已让关注食品安全的市民耳熟能详:快速检测敏感度不高、毒素原本不在检测范围内。
有些东西,因为陌生让人生畏;类似的答复,却因为熟悉而让人恐惧。速测的低敏感度,不时让问题食品轻松过关,却因为成本低廉
而被当作日常检测的主要、甚至是唯一手段。如出现有毒豆角的江南市场,据说平日的检测基本上都是速测,而配置的先进检测仪器,可能是过于贵重了吧,常常隐居在二线。至于“水胺硫磷”之类的“禁用”农药,却和三聚氰胺一样,因为“危害巨大”,反倒长期享受着“免检”待遇。这倒让我想起了某些高档小区的保安,他们的主要成就,是成功拦截没带门卡的业主,至于翻墙而入的盗贼,倒不在业务范围之内了
《食品安全法》,这部于三鹿事件之后推出的,于2009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法规,不论在信息公开及安全监管方面,都曾被寄予厚望,舆论亦乐观地表示,它“将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法律制度保障”。然而一次次的食品安全问题爆发让人质疑:它是否沦为一纸空文?
3.消费者:我们最“不明真相”
中国的食品监管体系,一直都是问题出了再去治理的“马后炮”模式,更为糟糕的是,食品安全信息长期不透明和不公开,出问题后,当局首先想到的是去捂去瞒,消费者一直处于“不明真相”的状态。其实,对问题食品企业高频次曝光,让消费者发挥自觉抵制作用远比通过监管部门对企业罚款处罚更有效。 上报制度只对上负责,不对消费者负责。上报制度的实质是,食品质量出现问题,当地政府发现后须向上级政府层层报告,而非对消费者通报。社会中的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团体,被排除在上报体系之外。上报制度最大的问题是,制度中没有公民的位置,一切服从于政府与上级的需要,而不是公众与消费者的需要。公民在国家的食品安全中没有位置,食品的安全就没有保障。再度曝出的三聚氰胺超标事件中,各地政府执行了上报制度,只对上负责,却并不对消费者负责,上海熊猫查出三聚氰胺超标8个月才对消费者公布,正是上报制度只对上级政府负责,不对消费者负责的体现。
造成食品不安全的因素很多,食品开发商利欲熏心及监管部门失察失管是两大主要原因。保证食品安全要扩大监督范围,政府相关部门要将食品安全覆盖“从农田到餐桌”食品链的所有方面,明确规定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所有从事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原料供应、包装运输、销售消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食品安全义务。更重要的是,食品安全信息应当明确、及时地告知消费者。特别是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出现后,信息的透明发布更加重要,应当建立起相关的信息发布长效机制。
三.建立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及对策建议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实行多头管理,一方面执法中各部门职责交叉、都可以执法,另一方面则出现模糊或真空地带,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这样就出现了我国食品安全"都管但都管不好"的局面,也为一些部门权力寻租制造了借口。2003年3月10日,国务院宣布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意图很明显,在政出多门的情况下,希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起到协调作用。但由于管理构架、职责划分、行政成本以及部门协调等诸多原因,想要在短时间内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问题,尚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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