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起这个题时,是的,我在想的是:我只是因为。一切的一切,所有的所有,只是因为。喜欢疯疯癫癫,喜欢平平静静,喜欢热热闹闹,喜欢一个人,喜欢文章,喜欢写文章,喜欢纠结,喜欢……喜欢在靠窗的位置静静的坐着,看着眼前各种的小动作,看着窗外无限风光,然后在眼睛疲倦之际,便低下头,打开音乐,戴上耳机,让歌曲随机着。
我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所以哪怕只是喜欢,也喜欢着干干净净,纯纯粹粹,不夹杂哪怕一丁点的瑕疵。墙角的灰尘堆积了,桌上的临时烟灰缸破旧了,电脑桌面的排版杂乱了,不遗余力的清理着,就算只是一瞬间的清洁,但就是一瞬间,心情也会。
我总是会经常的让人请吃糖,哪怕是一丁点的借口也要开口,可为什么要吃糖,为什么要他请,并不具备理由,至于结果会不会有糖吃,别人怎么无语,也已经不是我所要去想的了,因为我的任务只是对别人说:你要请我吃糖。这么大个人,很幼稚的行为,却乐此不疲。
喜欢,在经历过太多的不顺心之后,还是会老样子,“你也就是这个你了”。就好比责任,一开始的大包大揽,然后整天的背负,得来只是诸多的漠然与悄无声息的嘲讽之后,也就想放下了,你眼中的责任只是你的责任,多么不负责的话语,终究还是放不下的,因为自己喜欢,一个人若没有责任,谈什么其它。
就好比爱情,想象中的爱情是:寻一人,直到天荒地老,是《刘三姐》中最后男女主角对唱的“哪个活到九十七,奈何桥上等三年”。却总无法找到对的感觉对的场景对的人,为什么与场景有关,古人的风花雪月看多了吧。于是也就顺其自然了,可内心仍然热情似火,只是因为喜欢,一个人若没有憧憬,谈什么美好未来。对于自己想象中的喜欢的东西总是那么的毫无抵抗力。
一切的喜欢是那么的出人意料。高中时代从未想过自己会上大学,大学时代从未想过自己会比别人多那么些经历,高中时代从未想过以后自己会喜欢上写东西,那是为了一篇考试作文都得纠结一晚上,而大学时代也从未想过自己写的东西会让人家认为我应该去中文系,应该投稿。曾经无力的去辩白:我不是作家,我只是以为喜欢。可在别人看来他们自己不再行的别人能的就已足以让他们惊叹,不需要再多的理由。
某一天,雨正浓,夜正稠,带上手机雨伞就出门了,一个人的浪。城市很大,街道很多,就那么漫无目的的上车下车,在桥上看风景,在夜市吃东西,在雨中淋雨戏水,回来时鞋子已如新买,但是一路是傻笑着回来的,那是一种只曾在小学时体会到的感觉再次重新体会到后的欣喜。
细细想想,一直到现在,喜欢的那么多,竟也从未问过自己为什么而喜欢,彷佛它就应该是这样的,而我也就应该是这样子去喜欢的。喜欢,并不需要理由,有一刻心动就已足以安慰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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